“營改增”消息一出,二手房市場就炸開了鍋!各種小道消息、磚家分析甚囂塵上,傳得是有模有樣,身邊經常聽到類似下面的對話:
“你聽說沒,營改增之后稅率上升,房價要大漲!”
“營業稅優惠要取消,以后賣房全額征稅!”
“北上廣深房價飆升,營改增是火上澆油,推波助瀾!”
“總理說啦,稅負只減不增!稅負只減不增!稅負只減不增!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看到這激烈的唇槍舌劍,小編忍不住要告訴各位筒子們:盡管放心好啦,過去二手房營業稅免稅政策這次都延續啦!稅負保證只減不增!
以銷售一套不到兩年、價值300萬的住房為例,營改增前后稅率都是5%,征收營業稅時稅金為300*5%=15萬,但是營改增之后則變成了300/1.05*5%=14.29萬的稅金了,這眼睛一閉一睜就給自己的荷包省了近7000元,可以說是收到了一個大大的紅包!
為什么稅率沒有變,但實際交的稅卻下降了呢?根源在于“營改增”是實現了價內稅到價外稅的轉變。簡單一點說也就是同樣的售價,營業稅納稅人喊的價是實打實的售價,如果買下來還需要再額外計算營業稅;而增值稅納稅人喊的價則是包含著稅金的,如果想知道實際售價,需要把稅金從“喊的價”中先行剝離。
看到這兒,相信您也就明白了這一份從天而降的紅包到底是怎么來的了吧。
機智的小伙伴可能會問:上面提到的例子強調了房子是屬于不到兩年的住房,可是我記得營改增之前如果是銷售普通住房的話,滿兩年可是會有免征營業稅的優惠的,“營改增”之后還有沒有類似規定了?!
回答是:有!不僅有,而且延續不受普通住房的限制的規定,只要是超過兩年的住房一律可以免征增值稅!不過這項優惠政策并不適用于北上廣深這四個城市哦。
北上廣深的筒子們也不要著急,因為還有專門針對你們銷售滿兩年住房的優惠政策:如果您銷售的是普通住房,那么滿兩年仍然可以免征增值稅;如果銷售的是非普通住房,則可以用賣房收入減去買房成本來差額繳納增值稅。參照下表可以更直觀一點:
| 分類 | 營業稅 | 增值稅 | 紅包 |
| 銷售不滿兩年住房 | 300*5%=15萬 | 300/1.05*5%=14.29萬 | 0.71萬 |
| 銷售滿兩年普通住房 | 免征 | 免征(延續優惠) | 0 |
| 銷售滿兩年非普通住房(除北上廣深) | 免征 | 免征(延續優惠) | 0 |
| 銷售滿兩年非普通住房(北上廣深) | (300-100)*5%=10萬 | (300-100)/1.05*5%=9.52萬 | 0.48萬 |
(假定在個人房屋售價300萬,原值100萬的情況下)
上述的優惠就是本次“營改增”給各位銷售二手房的筒子們發放的紅包了,優惠范圍這么廣,普天同慶啊!
敬請各位關注5月1日“營改增”盛大開幕,還有其他驚喜在等著各位,請多多留意不要錯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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