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潛在的法律糾紛,許多美國雇主都將雇傭關系定性為"常規"而不是"永久性"永久性就業有時被認為是有保障的終身就業。雖然很少有雇主保證在雇員的工作年限內有一份工作,但有些就業情況,例如在專業法律或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合伙人,或者是學院或大學的終身教授,當然意味著一種保證。在一些國家,政府的工作被認為是永久性的,而在美國和其他地方的一些工會工作也被認為是永久性的。但事實是,一份工作的永久性取決于許多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是雇主的財務健康和工人的良好行為一些國家,如日本,沒有正式的政策來確立永久性就業,但這一概念在國家文化中根深蒂固,雇主會不遺余力地避免解雇員工,有時會指派他們從事與公司業務無關的工作。當遇到困難時,日本雇主會通過釋放臨時工和兼職工,削減獎金和加班費來削減他們的緩沖成本,然后再解雇全職員工。當緩沖區用完后,他們會削減工時和工資,以避免裁員。在接受調查時,日本雇主很少(如果有的話)報告說他們正在考慮裁員,即使像韓國這樣的鄰國正在計劃大量裁員。雖然保證終身就業似乎是工人的夢想,但事實上,有一些很好的理由反對將其作為一項國家政策。一些納稅人,例如,可能會失去對政府的尊重,因為政府的工人傾向于將永久性就業視為一種權利。此外,當像日本那樣的私人雇主削減工資而不是解雇那些可以在其他地方就業的工人時,他們降低了員工的購買力。這些公司不愿雇傭新員工,因為他們覺得有義務充分就業,所以這些公司也將年輕員工排除在勞動力之外。在某些情況下,工人們只是更喜歡獨立承包的靈活性,這可以讓他們自己設定自己的工作時間和工作時間同時也可以享受與多家公司簽約而不是一家公司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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