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承租人將其租賃協議中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另一方時,這稱為租賃轉讓。當個人因某種原因不得不離開城鎮而無法維持租賃財產的租金時,可能會發生這種情況,這種情況可能發生在租客因為經濟困難而需要退出租賃協議的時候,租賃...
當承租人將其租賃協議中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另一方時,這稱為租賃轉讓。當個人因某種原因不得不離開城鎮而無法維持租賃財產的租金時,可能會發生這種情況,這種情況可能發生在租客因為經濟困難而需要退出租賃協議的時候,租賃轉讓只有在租賃條款允許或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才是合法的。

對于租賃轉讓,新租戶可以承擔原租戶同意的所有責任。通常,人們會將轉租情況與租約轉讓混淆。這些法律安排相似,因為它們都允許原來的承租人至少是一種擺脫租賃責任的方法。然而,在轉租中,原承租人仍然保留其租約中指定的一些權利和責任。例如,如果新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原租客仍可能被要求向房東支付租金。根據租約轉讓,新租客可承擔原租客同意的所有責任,包括直接向房東支付租金

當承租人將協議中包含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另一方時,即為租賃轉讓原承租人在簽訂租賃轉讓協議時,實質上是將租賃物的占有權轉讓給新承租人。與轉租情況不同,原承租人并不打算返回租賃物并再次占有。此外,如果新房客損壞房屋或對協議不滿。根據協議條款,他與物業的所有法律關系可能會隨著租約轉讓書的簽署而終止。有關租約轉讓的法律可能會因所涉司法管轄區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然而,在許多情況下,欲將其租契轉讓予另一方的人,必須在簽署租契轉讓合約前,將其意向告知房東。然后,該人可為該物業作廣告,并面試接手其租契的候選人一旦原租客確定了合適的人選,他就可以通知房東他的選擇。在有些地方,如果房東有正當理由反對潛在房客,例如,房東認為潛在房客在經濟上不負責任或沒有能力支付租金,他可以拒絕另一方面,如果一切順利的話,原租戶會與新租戶簽訂租賃轉讓協議。

有關租賃轉讓的法律因司法管轄區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