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道審判的方式可能會影響審判的公正性公正的審判通常需要兩件事:法官或陪審團的中立性,以及對被告的公正待遇。"在證明無誤之前無罪"的概念是考慮這個問題時的一個重要概念,因為在經過適當程序的審判之前假定有罪,破壞了中立的整個概念。盡管美國憲法第六修正案,許多不公平審判的明顯例子來自美國南部的后奴隸制時期,當被指控犯罪的黑人經常面對偏見嚴重的陪審團,有時甚至在審判結束前就被移交給暴民司法部。
當考慮到公正的審判。正是出于中立的原因,一些審判被轉移到了犯罪發生的地區;例如,如果一個人被指控謀殺了一個小城鎮敬愛的市長,那么認為當地陪審團可能無法保持中立是有道理的。盡管當地民眾或受害者家屬對被告有合理的不滿,但公平審判的要求是,法院是公正和合法的工具,而不是報復
憲法包含有關審判權的語言審判公正的概念仍然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即使在幾個世紀以來在這個問題上有明確法律的地區也是如此。恐怖主義的興起和21世紀的戰爭提出了一個關于對外國囚犯適用公平審判法的極具爭議性的問題。例如,如果,一個國家抓住了一個不是公民的恐怖分子,這個人有資格接受公正的審判嗎?這一點,以及許多其他微妙而獨特的問題,構成了現代法律討論的一大部分。
公正的審判要求法官和陪審團保持中立。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