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性救濟是指兩個卷入糾紛的人僅僅想得到法院的意見。在許多情況下可以尋求宣告性救濟。最常見的是,合同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法院通過要求違反合同或違反其承諾的一方支付損害賠償金來執行合同有時,合同雙方可能對合同的要求或合同的含義意見不一,一方可能認為他有義務以某種方式做某件事,而另一方卻有不同的看法。這兩個人可能無法自己解決爭端。在這種情況下,尋求宣告性救濟是適當的。任何一方都不想承擔履行不合格的風險,從而被起訴違約。因此,雙方可以上法庭,讓法院解釋合同,讓他們知道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都得不到任何金錢上的損害或裁決——法院只是告訴他們,如果違約發生,"這"就是對合同的解釋,因此,當事方可以根據法院的解釋來管理他們的行為。在對保險單是否提供特定類型的保險或不是。例如,保險單可能包含"非自然事件"的除外責任,但該保險單可能沒有充分、明確地界定非自然事件。如果提出索賠,但不清楚法院是否會要求保險公司賠償損失,保險公司或被保險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性救濟,以了解法院將如何裁決,這可以在某人做錯事情和可能造成損害的訴訟發生之前,對他們的行為進行約束從法院尋求這種救濟的概念對雙方都是有利的。訴訟費用高昂,雙方都要承擔訴訟費用和時間損失。一般來說,最好是讓法院解釋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并提起訴訟會發生什么,而不是做出不適當的行為,然后在法院事后發現不會站在你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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