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外”一詞通常表示通常受版權法律法規保護的藝術品不再或從未被版權所涵蓋,這類物品通常被稱為“公共領域”,可以自由使用、引用、展示,為了商業和非商業目的而廣播。然而,重要的是要注意,盡管一本書中的文本可能不再...
“版權外”一詞通常表示通常受版權法律法規保護的藝術品不再或從未被版權所涵蓋,這類物品通常被稱為“公共領域”,可以自由使用、引用、展示,為了商業和非商業目的而廣播。然而,重要的是要注意,盡管一本書中的文本可能不再受版權保護,但某一特定數量的作品可能會作為一部實物作品受到保護。一部作品失去版權所需的時間取決于作品的性質和它所處的國家著作權人去世70年后出版的書籍通常是在版權所有人去世后70年出版的一旦一件藝術作品或其他創作作品失去版權,那么它就不再受版權法的保護,被視為公共領域的作品。許多老的藝術作品通常都是這樣,例如幾百年前或幾千年前創作的戲劇和文學作品,一件屬于公共領域的藝術品可以被他人自由使用,衍生作品可以在不侵犯現有版權的情況下創作,也可以公開演出或展示然而,有關版權保護的作品的法律有點復雜,因此,任何希望使用舊的藝術或文學作品的人都應該小心一本幾百年前寫的書通常已經失去了版權,并且作為可以自由使用的公共領域而存在。然而,這部作品的現代再版或翻譯可能會受到特定卷的版權保護。這意味著盡管有人可以合法地使用一本不受版權保護的書中的詞語,但是作品的實體復制品可以受到保護,并且不能合法復印。藝術作品或類似作品的版權保護從其創作之時開始,不管作品在任何國家或組織注冊,這種保護通常會持續一段時間,這取決于作品創作的時間和地點。一般來說,現代作品的保護期是在作者或版權持有人的生命周期內,加上著作權人去世后的70年。匿名或以假名出版的作品通常在首次出版后95年或作品創作后120年(以先到者為準)才失去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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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0-08-1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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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