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人在收到簽名保證書后不返回法庭,可以簽發逮捕令被告是否有擔保書取決于法庭的自由裁量權。法院接受擔保書的案件包括非法侵入、故意破壞或擾亂治安行為。法官還接受因盜竊、猥褻和不雅行為而簽發的擔保書,一些司法管轄區可能允許對欺詐、聯邦腐敗、持有毒品、持有兒童色情制品以及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的案件提供擔保。除了犯罪性質和被告的犯罪記錄外,法院還將考慮患者的就業、家庭在接受簽名保證書之前的所有權和家庭情況。簽名保證書的金額取決于犯罪的嚴重程度。例如,一個簿記員盜用公司1萬美元(USD)的資金可能會被釋放一份1000美元的簽名保證書,但是被控入室盜竊的嫌疑人可以獲得10000美元的保證金。大多數簽名保證金少于25000美元。法院也可以對保證金施加條件,例如不與其他嫌疑人討論此事,遠離受害者或證人。大多數債券限制旅行并限制被告使用毒品和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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