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規定,在沖突期間,上級政府的法律將戰勝下級政府的法律,這一理論被稱為先發制人不同的國家對優先購買權有不同的規定,一般來說,有兩種基本類型:明示優先權和默示優先權。明示優先權是指一種更高層次的法律,明確規定它是為了優先于較低層次的法律,比如美國聯邦政府通過民權法,明確推翻了美國的歧視性法律,在默示優先購買權中,存在著沖突,但是高級法沒有明確規定它應該取代低級法,默示優先購買權的案例有時可以解釋當美國聯邦政府通過了民權法,推翻了各州的歧視性法律。在以默示優先權為特征的法律中,有沖突與領域優先權。沖突包括兩項法律相互抵觸,或一項法律干涉另一項法律的執行。例如,如果德國的一項法律干涉了歐盟更高級別的法律的實施,它可以在先發制人原則下受到挑戰。領域優先權是指在特定領域,為了避免沖突和混亂,高階法律是主要的治理形式,例如,通常是在聯邦層面上寫的,聯邦政府不希望州或省通過他們自己版本的移民法。這類情況通常發生在影響國家安全的法律中。這種理論可以使人們對法律體系的航行有挑戰性。他們可能會發現,在國家或省級法院提起訴訟后,國民政府可能會提出上訴,如果他們試圖上訴判決,因為它不承認構成案件的基礎的國家法規。同樣,國家法律。可能會使某些類型的案件難以訴諸法庭,例如針對國家機構的案件,即使州法律允許公民提起此類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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