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審可用于確定襲擊背后的動機雖然被告有權參加預審,但如果檢察官先拿到大陪審團的起訴書,這種特權就被放棄了。許多檢察官會戰略性地匆忙在大陪審團面前陳述案情,以避免預審。在某些情況下,檢察官甚至可以在逮捕前召集一個大陪審團,防止預審妨礙辯護律師收集證據和利用檢察官提供的信息建立辯護案件在預審中,大陪審團審議是否有足夠可信的證據在法庭上審理這個案件。大陪審團是一個比標準陪審團更大的公正的公民團體,它審查檢察官的證據以作出決定是否有足夠的證據進行審判。大陪審團的程序是保密的,在沒有法官、被告和辯護律師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大陪審團成員將提交一份"真實的法案",如果案件有價值,或者"沒有真實的賬單",如果他們認為檢察官缺乏適當的證據來推進案件的進展。大陪審員來自標準的陪審團,在特定的時間內任職。
在某些情況下,在逮捕前,檢察官可以召集大陪審團。在預審中,傳聞證據是可以接受的。傳聞是指證人所提供的信息,他沒有親自聽到或看到他所作證的事件。例如,逮捕官員可以討論銀行客戶在銀行搶劫過程中所看到和經歷的情況,即使在案發過程中警官不在場,法官也可以利用傳聞證據找到逮捕的可能原因
傳聞證據可以在預審中使用,如果檢察官未能在預審中確定可能的理由,州政府必須解除被告的監禁或解除其擔保條款。檢察官必須撤銷指控。但是,雙重危險并不附加于案件。如果檢察官獲得更多證據或獲得大陪審團的起訴,被告可以再次面臨相同的指控,以同一罪行預審中應提供逮捕嫌疑人的證據用于確定在審判期間將使用哪種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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