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許可是一種商業策略,其中無形資產(如產品品牌名稱)的所有者授予另一家企業使用該品牌的許可在品牌授權下,一方有權在指定時間內租賃或租賃品牌。在某些情況下,品牌所有者選擇與其他公司建立合作關系,這些公司將生產和銷售支持該品牌的產品以某種方式擁有者的產品線。這種方法通常使品牌所有者能夠從這些輔助產品中獲得一部分收入,而不必承擔實際生產這些產品或服務所需的費用假設租賃品牌的實體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質量高,雙方都能從這一安排中獲益,增加銷售額和由此產生的更高收入數字品牌授權的概念已經存在多年了。在電視的早期,與熱門電視節目相關的產品通常是使用這些節目的名稱或流行的主角的名字來生產和銷售的。使用品牌授權銷售的產品包括從服裝、珠寶到玩具,游戲,甚至是像平裝小說和樂器這樣的限量版產品。這一過程在今天仍然很普遍,許多最新科技產品的創造者使用分支機構許可證,允許其他公司制造可與品牌產品一起使用的輔助產品,意味著這些輔助產品符合品牌所有者設定的標準。作為品牌授權過程的一部分,通常會對合作伙伴如何使用品牌名稱進行限制,以及他們保留使用權的時間。這從兩個方面保護了品牌所有者。期限允許所有者考慮終止協議,并在關系不如最初預期的那樣有益的情況下與其他合作伙伴合作。此外,還對品牌名稱與品牌無關或與品牌無關的產品,可能有助于防止與市場營銷無關的產品大多數品牌授權協議確實包括,如果另一方未能遵守文件其他部分中概述的使用條款,雙方可終止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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