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司法管轄區要求在法官作出判決后10天內提出驅逐上訴。許多司法管轄區允許驅逐案件的當事人對法官的判決提出上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數司法管轄區都有規定,規定案件當事人何時可以提出驅逐上訴。例如,你的司法管轄區可能允許你對判決提出上訴,因為你覺得法官不公平或不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你只是想對判決提出第二意見,或者有機會再試一次,你不太可能被批準上訴。因為不同的司法管轄區在驅逐上訴時可能有不同的法律,你最好向法院書記員咨詢,與律師交談,或訪問特定管轄區的驅逐網站,了解你是否有理由上訴張貼在門上的驅逐。一旦你確定你確實有理由推進你的上訴案件,你可以獲得一份上訴通知表并完成它。在許多情況下,你可以在審理驅逐案件的法院要求這份表格。一些司法管轄區可能要求你訪問不同的地點不過,這張表格當地法院的書記官應該能夠為你指出正確的方向。在大多數司法管轄區,你都有一個固定的時間來上訴驅逐案件。例如,許多司法管轄區要求你在得知法官裁決后10天內上訴。如果你在指定的時限后上訴,你的案件很可能會被駁回,原法官的判決將繼續有效。在你向適當的法院書記員提交上訴通知后,你通常需要向案件的另一方提供通知的副本。在某些司法管轄區,您可能需要安排此通知親自送達另一方,并且您可能必須向法院提供送達證明。例如,您可能需要付費才能讓文件服務器送達您的通知。某些司法管轄區也允許您通過郵件向對方送達,只要你能提供一份送達確認書作為送達證明。當你的上訴被接受時,上訴法院通常會安排聽證會。這將是你證明你的案件的機會。對方也可以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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