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通常是在庭外達成訴訟和解的,基于原告損害的訴訟,通常稱為人身損害訴訟,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也會進行發現如果不能達成訴訟和解,最終將進行審判。在人身傷害訴訟中,訴訟費用可能會迅速上升此外,人身傷害訴訟需要幾個月甚至幾年才能開庭審理的情況并不少見。單是時間框架,原告往往會有動機達成庭外訴訟和解。
和解所欠的錢越多,收取的時間就越長。在許多訴訟中,當事人在正式向法院立案之前,可能會試圖達成訴訟和解,一旦立案,雙方的成本開始增加,因此,是訴訟雙方達成和解的主要動機之一。
勝訴的機會將明顯地納入任何訴訟和解談判中。被告是否有財力償還債務或支付巨額賠償金也可能影響訴訟和解。原告可能更愿意就被告實際支付的金額達成協議,而不是花費大量時間和金錢來獲得被告沒有實際支付能力的更多款項。此外,在人身傷害訴訟中,被告經常投保責任保險,責任保險可能有最高責任限額。在這種情況下,原告最好只同意保險公司承保的最高限額。在任何一方都確定的情況下,勝訴的機會將明顯地納入任何訴訟解決談判中盡管如此,陪審團的裁決永遠都是不確定的,這使得考慮訴訟和解是明智之舉,即使當一方當事人相當確信勝訴時也是如此。
許多訴訟在交給法官之前都是庭外和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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