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可以收到騰空他們的止贖房屋。有關購買房產的法律可能因司法管轄區而異。在許多國家,如大多數中美洲國家,購房者必須有資金購買房屋,因為銀行融資和抵押貸款并不常見。在世界其他地區,像美國和許多歐洲國家,大多數購房者是通過抵押貸款購買住房的,購房者所借的金額必須按月分期償還,當借款人拖欠月供時,他或她最終將被視為違約,此時貸款人可以啟動止贖程序。
止贖可能是由于拖欠抵押貸款或未能繳納物業稅而導致的。除了拖欠抵押貸款外,未繳納物業稅可能會引發州或地方稅務機關的止贖程序。事實上,稅收留置權通常優先于對財產的所有其他主張。不管原因是什么,大多數司法管轄區都有非常具體的止贖法,規定了什么時候可以提起訴訟,財產所有人擁有什么權利,以及在喪失抵押品贖回權后財產會發生什么。在美國,每個州都有自己的止贖法;然而,一些基本權利和程序在各國是普遍的州止贖法中始終包含對房主的適當通知。通知的目的是確保房主了解法律程序,并有機會糾正違約或為止贖訴訟辯護。除通知外,時間框架和業主是否有權贖回通常在州止贖法中有明確規定。為了給房主提供糾正違約或為訴訟辯護的時間,大多數州都要求在止贖權最終確定之前經過一段時間。同樣,許多州允許房主贖回房產,即使在止贖是最終的情況下。如果存在贖回權,它將在司法管轄區的止贖法范圍內找到。一旦一處房產在法律上被止贖,它通常是在治安官的拍賣或拍賣會上掛牌出售的。在某些情況下,房產所有人必須在出售之日之前通過繳納到期稅款或使抵押貸款付款生效來贖回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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