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原因是一個法律術語,指的是在死亡即將來臨的情況下作出的贈與。要將一項贈與視為死亡原因贈與,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出于稅收目的,這種贈與被視為遺囑中的遺產,盡管它們是受贈人生前贈與的。人們可以指像"臨終禮物"這...
死亡原因是一個法律術語,指的是在死亡即將來臨的情況下作出的贈與。要將一項贈與視為死亡原因贈與,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出于稅收目的,這種贈與被視為遺囑中的遺產,盡管它們是受贈人生前贈與的。人們可以指像"臨終禮物"這樣的禮物,認識到它們通常是在什么情況下被給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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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電腦的人將某物歸類為死亡原因必須滿足的第一個條件是,必須在捐贈者面臨死亡迫在眉睫并意識到這一點時提供。因此,一個死于癌癥的人說"當我死的時候,我想讓你擁有我的車"是一個導致死亡的禮物。死亡的臨近也是很重要的,這意味著來自那些不會死的人的類似聲明被認為是無效的。禮物也必須傳達給受贈人,并理解到該禮物可以在年撤銷自然。在上面的例子中,捐贈人可以告訴受贈人汽車的鑰匙和車名在哪里,但前提是如果捐贈人意外追回,必須歸還禮物。換言之,在捐贈人死亡之前,死亡原因的贈與實際上并不生效。在此之前,受贈人沒有完整的所有權。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根本不可能進行轉讓。例如,某人可以聲明某個特定的人收到保險箱中的物品,但保險箱可能因任何原因無法進入。在這種情況下,受贈人可以向遺囑執行人出示遺產有證據證明贈與物上的債權,遺囑執行人可以確定債權是否成立例如,如果有爭議的物品已經在遺產中明確地命名為其他人,那么臨終前的愿望可能無法兌現。當某人收到一份死亡之神的禮物時,最好把它記錄下來,這樣以后就不會對禮物的有效性產生爭議。這包括確保在證人面前占有財產,證人也在場,以證明該物品被贈予。不清楚此類贈品的稅務影響的人可以聯系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