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懲罰是一個術語,指的是一個集體的人受到懲罰的情況下,一個集體的人,因為一個集體中的一個人,或幾個人的罪行,該集團的懲罰。集體懲罰也可以是一種懲罰的形式由于在他們附近發生的活動,例如在他們的環境中。這種懲罰不區...
                    
                    
                        集體懲罰是一個術語,指的是一個集體的人受到懲罰的情況下,一個集體的人,因為一個集體中的一個人,或幾個人的罪行,該集團的懲罰。集體懲罰也可以是一種懲罰的形式由于在他們附近發生的活動,例如在他們的環境中。這種懲罰不區分無辜者和被告,而且,如果小組成員不知道在他們中間發生了這樣的活動也無關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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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廣泛使用集體懲罰發生在戰爭和動蕩時期。集體懲罰在其他情況下也被用作報復或集體懲罰正義的手段例如,在戰爭時期,一個社區或宗教團體的全體成員可能會因為少數人的錯誤行為而成為目標并被消滅。如果一些反叛者從一個社區出來挑戰獨裁領導,這些叛亂分子可能會被追捕,以便被抓獲,作為其他有相同傾向的人的榜樣。如果叛亂分子逃到他們的村子里,整個村子可能會因為少數人的行為而受到懲罰。這種集體懲罰也會以其他較溫和的形式出現。在這種情況下,由于某些群體成員的行為,一個群體的成員可能會受到某種方式的對待。這種集體懲罰也會導致種族貌相,即某一種族的成員被視為可能的罪犯,受到的懲罰比其他種族的成員更重,即使是同一類罪行在某些宗教中,對某些宗教的成員來說,這種屠殺是針對某些信仰的,而不是針對某些宗教的,對某些宗教成員的屠殺,也可能是針對某些宗教的在1949年日內瓦四公約中被確認為戰爭罪。承認集體懲罰為戰爭罪的日內瓦公約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發生的大規模屠殺之后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