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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共有4種基本類型,但也有時也會根據情況附帶強調段和其他事項段,它們分別適用的情形如下:
1、無保留意見。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并實現公允反映。這類審計報告在形式上并沒有附加保留意見段,作用是證明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是公允的。
2、保留意見。錯報單獨或匯總起來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但不具有廣泛性。或者,注冊會計師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作為形成審計意見的基礎,但認為未發現的錯報(如存在)對財務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重大,但不具有廣泛性。這類審計報告在正文中附加保留意見段,作用是證明財務報表除保留意見所涉內容之外的所有重大方面都是公允的。
3、否定意見。在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后,如果認為錯報單獨或匯總起來對財務報表的影響重大且具有廣泛性。這類審計報告在正文中附加否定意見段,作用是證明財務報表受否定意見段提及內容的影響,無法公允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情況。
4、無法表示意見。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作為形成審計意見的基礎,但認為未發現的錯報(如存在)對財務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重大且具有廣泛性。這類審計報告在正文中附加說明段,作用是證明注冊會計師受說明段提及內容的影響,無法對財務報表的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
帶強調事項段。是指審計報告中含有的一個段落,該段落提及已在財務報表中恰當列報或披露的事項,根據注冊會計師的職業判斷,該事項對財務報表使用者理解財務報表至關重要。
帶其他事項段。是指審計報告中含有的一個段落,該段落提及未在財務報表中列報或披露的事項,根據注冊會計師的職業判斷,該事項與財務報表使用者理解審計工作、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或審計報告相關。
以上大部分內容引自《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和出具審計報告》(2010年11月1日修訂)、《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在審計報告中發表非無保留意見》(2010年11月1日修訂)、《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3號——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2010年11月1日修訂)。
與2006年發布的審計報告類準則(四個準則)相比,除了行文體例改進外,新修訂的審計報告類準則(五個準則)有以下七大改進,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引入“廣泛性”概念作為審計意見的分類標準
根據新修訂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在審計報告中發表非無保留審計意見》(簡稱1502號準則)第三條第二款、第五、六、八條的規定,對比2006年《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非標準審計報告》第十條,新修訂的第1502號準則規定注冊會計師在確定非無保留審計意見類型要考量“導致非無保留意見事項的性質是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還是無法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確定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導致非保留意見事項的廣泛性”兩個因素,同時對“廣泛性”概念作了描述性與原則性的定義。在上述兩條的基礎上,新審計準則對保留意見、否定意見與無法表示意見做了進一步的規定。新舊審計報告類準則在這一點上的最大差異性在于“廣泛性”概念的運用。例如:舊審計準則在規定發表保留審計意見時要求“如果財務報表整體是公允的,但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做出或財務報表的披露不符合適用的會計準則,影響雖重大但不至于出具否定意見;因審計范圍受限制,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影響雖重大但不至于出具否定意見”,而新的審計準則規定在滿足下列條件時發表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即“在取得充分、適當審計證據后,財務報表存在錯報是重大的但不廣泛”或者“不能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作為審計報告的基礎,但是依據職業判斷財務報表可能存在錯報是重大的但不廣泛”,取消了“財務報表整體公允”。這種改進有利于消除注冊會計師或財務報表使用者對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誤解,明確了財務報表在整體上是不公允的,關閉了注冊會計師將保留意見改為無保留意見的后門。
同時,新修訂的審計準則第1502號第八、九條規定“廣泛性”是區分保留意見審計報告與否定意見審計報告的重要標準。
(二)明晰“使財務會計報表公允反映”是管理層的責任
盡管新修訂的審計準則第1501號第二十九條只有兩款規定了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比舊準則減少一款規定,但是管理層的責任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實質性增加了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舊準則中“選擇和運用恰當的會計政策”、“作出合理的會計估計”被合并為新準則的“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財務報表,并使其公允反映”。這一合并不僅包括了管理層應選擇適當的會計政策、程序和作出恰當的會計估計,而且要求管理層使財務報表公允反映其經濟實質。因為僅僅選擇了適當的會計政策、程序和作出恰當的會計估計,并不能天然地確保財務報表公允反映其經濟實質。這主要因為財務報表組成要素與整體層次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舊審計準則只是從財務報表組成要素方面明確管理層的責任,沒有從整體報表層次規定管理層的責任,這樣易形成“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缺乏系統性。
(三)增加了“管理當局認可已審財務報表”為確定審計報告日期的條件
新修訂的審計準則第1501號第四十條不僅包括了舊審計準則中對審計報告日期的相關規定,而且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兩款,更加突出“管理當局認可已審財務報表” 的要求。審計報告日期是劃分注冊會計師不同時點報告責任的重要標志。增加“管理當局認可已審財務報表”為確定審計報告日期的條件,有利于進一步明確告知管理當局對財務報表的編制責任,再次提醒注冊會計師取得關于“管理當局已明確對財務報表編制責任”的審計證據,從而降低審計訴訟風險。
(四)擴大了注冊會計師的鑒證與報告的范圍
新修訂的審計準則第1501號第三十三、三十四條擴大了注冊會計師的鑒證與報告范圍,將注冊會計師鑒證與報告進一步延伸到財務報表的補充信息,要求注冊會計師對補充信息與財務報表進行區分,并根據補充信息列報的方式規范注冊會計師報告行為。
(五)擴大了審計報告運用的情形與功能
新修訂的審計準則第1501號第三十六條擴大了審計報告運用的情形與功能。該條規定審計報告可以包括合規性審計意見,而不是如舊審計準則那樣將財務報表審計與合規性審計絕對化,分為兩類不同的鑒證業務,出具不同的鑒證報告。根據新修訂的審計準則,當審計報告包括合規性審計意見時,審計報告分為“對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報告的事項”兩部分。這樣既可以降低被審計單位的審計費用,又可以將合規性審計整合在財務報表審計中,充分發揮注冊會計師的專家職能。
(六)進一步規范審計報告格式與用語
新修訂的五個審計報告類準則與舊的四個準則相比,更加強調審計報告的“一致性”即格式的標準化與用語的規范化,力求審計報告簡潔明快,便于使用者有的放矢地閱讀。具體如下:
1.將審計報告的相關組成要素加上標題
新修訂的審計準則第1501號第二十七、三十、三十二條、準則第1502號第十七、三十三條以及準則第1503號第八、九條,這些條款都規范了審計報告要素以及審計報告的行文。例如:審計報告中必須包含“審計意見”標題,這樣做有利于審計報告使用者從日益增長的審計報告中很快知道審計意見類型。
2.根據導致非無保留審計意見事項的性質規范審計報告意見段用語
新修訂的審計準則第1502號第二十四到二十八條規范了該類審計意見段用語,上述條款規定:注冊會計師應根據財務報表是否是由錯報引起或者由無法取得審計證據以確定可能錯報對財務報表的影響兩種情況選擇審計意見段用語。例如:當擬發表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時,注冊會計師要確定導致該類審計意見的事項性質,如果由錯報引起時,審計意見段用語應采用“注冊會計師認為,除了導致保留意見的事項段所述事項產生的影響外,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并實現公允反映。”,如果由無法取得充分、適當審計證據時,審計報告意見段用語應采用“除……可能產生的影響外”。
(七)在審計報告“一致性”的前提下增強了審計報告的靈活性
新修訂的審計準則第1503號是從舊審計準則第1502號中分離并改寫,主要規范審計報告的“強調段”與“其他事項段”。新審計準則第二條“如果認為必要,注冊會計師可以在審計報告中提供下列補充信息,以提醒使用者關注:
(1)盡管已在財務報表中列報或披露,但對使用者理解財務報表至關重要的事項
(2)未在財務報表中列報或披露,但與使用者理解審計工作、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或審計報告相關的事項”。因此,新準則在規范撰寫審計報告時,與舊審計準則相比更加突出了注冊會計師的靈活性。“強調段”與“其他事項段”注冊會計師可以使用而非必須使用或禁止使用,這樣,使得審計報告的撰寫具有“一致性”與靈活性的相對統一。
審計報告類準則旨在指導與約束注冊會計師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是審計報告使用者了解被審計單位財務行為、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和注冊會計師執業行為的一種工具與窗口,是注冊會計師對外交流的手段,也是形成審計期望差距的邏輯起點。自現代意義的審計報告出現以來,審計報告盡管在縮小審計期望差距、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仍存在許多局限性,未能滿足審計報告使用者的需要。根據PCAOB等機構最近發布的相關公告以及調查報告,結合新修訂的審計報告類準則,其局限性主要表現在:
(一)仍未改變審計報告的二元報告模式
新修訂的審計報告類準則仍舊采用了短式審計報告和二元報告模式。盡管通過結構化、標準化模式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發表了審計意見,但是這種審計意見沒有反映注冊會計師在鑒證過程中的努力與判斷,沒有揭開審計過程“黑箱”,易導致使用者不仔細閱讀與充分理解審計報告。這種標準的二元報告模式只是形成了一種混同均衡,使審計報告成為會計師事務所聲譽的象征,阻礙了注冊會計師與使用者實質性地交流。
(二)審計報告技術性用語仍然存在
盡管審計報告的設計與運用對使用者的心智與能力有一定的要求,但是從新修訂的審計報告類準則來看,審計報告中的措辭仍過于專業化,如有關用語“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等的內涵與外延不易為審計報告使用者所理解。
(三)審計范圍與審計責任仍未滿足審計報告使用者的期望
新修訂的審計報告類準則在審計范圍、審計責任(如補充信息、舞弊等)上有了一定程度的擴展,但是與使用者的預期相差仍很大并且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根據英國財政部特別委員會2009年的調查:現行的審計報告沒有有效滿足相關方的需求,審計對象太多注重于數值,太少注意免于披露的前瞻信息,審計重心應實現從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轉變到對客戶的管理風險、內部治理的有效性、相關的假設基礎以及客戶的經營可持續性發表意見。審計范圍的擴大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審計責任的擴大,這兩者的擴大有利于縮小審計期望差距,更好地發揮審計報告的鑒證作用。
新修訂的審計報告類準則允許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其他事項段”的使用盡管有利于理解審計報告與審計工作,但是也可能成為注冊會計師降低審計責任的一種謀略。新修訂的審計準則要求于2012年實施,理解和把握各類準則的變化與改進,有利于促進注冊會計師實質性遵守各類準則,進而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
(1)錯報金額不重要
當錯報金額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而影響的金額不大,遠遠低于重要性水平,不至于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因而注冊會計師認為該金額是不重要的,就可以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例如,被審計單位辦公用品直接作為管理費用,因其金額很小,錯報就不重要,可以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2)錯報金額重要但就會計報表整體而言是公允的
當錯報金額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金額超過重要性水平,在某些方面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但對會計報表整體而言仍然是公允的,注冊會計師可以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例如,被審計單位在資產負債表日擁有的存貨金額較大(超過重要性水平),已將其用作商業銀行貸款抵押品,但沒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如果其他商業銀行利用該會計報表進行貸款決策,因不了解存貨已作抵押就會受到一定影響。但存貨的錯報并不影響現金、應收賬款和其他會計報表項目以及整個會計報表,因此,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是合適的。
(3)錯報金額非常重大且影響非常廣泛以至會計報表整體公允性存在問題
當錯報金額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金額非常重大且影響又非常廣泛,將會全面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例如,被審計單位在資產負債表日擁有的存貨金額很大,遠遠超過重要性水平。如果存貨出現錯報,對會計報表許多項目乃至整個會計報表都會產生影響。因此,注冊會計師需要考慮存貨錯報對凈資產、流動資產、營運資本、資產總額、銷售成本、利潤總額、所得稅、稅后凈利潤的綜合影響。在判斷綜合影響時,必須考慮該項目對會計報表其他項目的影響程度,亦即牽扯性。現金和應收賬款之間的分類不當只會影響這兩個賬戶,因此并無牽扯性;而一項重要的銷售業務沒有人賬則影響應收賬款、流動資產、資產總額、銷售收入、所得稅、利潤總額、凈利潤、留存收益等,因此牽扯性很廣。一項錯報金額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金額產生的牽扯性越廣,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的可能性就越大。例如,注冊會計師可能對現金與應收賬款的分類不當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而對相同金額的銷售業務沒有人賬則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2、判斷錯報金額產生的影響
在實際工作中,確定錯報金額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金額對會計報表的影響程度并不容易,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
如果因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作出或會計報表的披露不符合國家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采取以下措施判斷錯報金額產生的影響:(1)將錯報金額與重要性水平比較。注冊會計師應當將被審計單位拒絕調整的錯報金額與推斷的尚未發現的錯報金額綜合起來,判斷是否對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產生影響,并重點考慮錯報金額的牽扯性。(2)確定錯報的可計量性。有時,錯報金額是難以計量的。例如,被審計單位拒絕披露當前的訴訟案件或在資產負債表日后購入的公司。在此情況下,注冊會計師要判斷事項涉及的金額可能對會計報表使用人決策造成的影響。(3)確定錯報的性質。錯報性質的不同對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產生的影響不一樣,對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類型的影響也不一樣。
如果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應當將由此引起的錯報與重要性水平進行比較,并考慮其牽扯性。與前一種情況引起的錯報相比,注冊會計師判斷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引起的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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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是指審計人員根據有關規范的要求,在對約定事項實施必要的實際程序后出具的,用于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 一、標準審計報告的基本要素 標準審計報告的基本要素(九個基本要素) 1.標題(1-標題); 2.收件人(2-收件人); 3.引言段(3-引言段); 4.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段(4-責任段); 5.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段(5-責任段); 6.審計意見段(6-審計意見段); 7.注冊會計師的簽名和蓋章(7-簽名和蓋章); 8.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和蓋章(8-名稱、地址和蓋章); 9.報告日期(9-報告日期)。 二、審計報告日期 1.審計報告日不應早于注冊會計師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包括管理層認可對財務報表的責任且已批準財務報表的證據),并在此基礎上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的日期。 2.確定審計報告日期應考慮的條件 (1)構成整套財務報表的所有報表(包括相關附注)已編制完成; (2)被審計單位的董事會、管理層或類似機構已經認可其對財務報表負責。 3.審計報告日期的確定 (1)注冊會計師在正式簽署審計報告前,通常把審計報告草稿和已審計財務報表草稿一同提交給管理層; (2)如果管理層批準并簽署已審計財務報表,注冊會計師即可簽署審計報告; (3)注冊會計師簽署審計報告的日期通常與管理層簽署已審計財務報表的日期為同一天,或晚于管理層簽署已審計財務報表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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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辦理居住證,需要居住半年以上,要有穩定的職業和穩定的住所,符合條件可以辦理,辦理居住證條件:《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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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小區加裝電梯
是大家非常關心的話題
早在2017年
我市城中城小區7幢1單元
就已經加裝了首部電梯
那么,既有住宅要如何加裝電梯呢?
近日
平湖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意見出爐
申請條件、資金、流程如何規定?
一起去了解下
↓↓↓
近日,我市出臺《平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嘉興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并將于2020年1月15日施行。這意味著符合該通知的本市既有多層住宅可以正式開啟增設電梯的申請流程,同時財政補貼標準大幅提高。
什么樣的住宅可以申請?
我市范圍內既有多層住宅,經本單元、本幢或本小區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并簽訂加裝電梯協議,且相關利害關系人無異議。
但是,凡列入嘉興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負面清單的既有住宅不得加裝電梯。
電梯加裝的實施主體是誰?
本單元、本幢或本小區相關業主作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申請人,負責意見統一、工程報建、設備采購、工程實施、維護管理等相關工作。
申請人可以推薦業主代表或委托業主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也可以書面委托電梯生產企業、具有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原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保險公司等其他單位代為組織實施。申請人委托其他單位代為組織實施的,受托人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電梯加裝資金怎么籌集?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所需建設資金及運行使用、維護管理等資金由業主承擔,具體費用應根據業主所在樓層等因素協商,按一定分攤比例共同出資。
本人及配偶無公積金貸款的業主可以申請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于加裝電梯。
對全市范圍內四層及以上(含四層)的非單一產權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電梯加裝費用(含設計、監理費)經第三方審價后,政府按照審價費用5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臺的補助(含審計費),當湖街道全部由市級財政承擔,其他由市、鎮街道兩級財政各承擔50%;涉及管線遷移所需費用,當湖街道全部由市級財政承擔,其他由市級財政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臺的補助,剩余部分由鎮街道級財政保障。財政補助實行“事后審核、一次性撥付”。
如何申請電梯加裝?
01
發起申請和確認加裝條件
加裝電梯發起人向所在社區提出加裝電梯事項,并領取相關指導材料,充分了解電梯加裝的各類規定和有關事項。鎮(街道)聯系主管部門,由市建設局會同鎮(街道)、社區共同現場踏勘,按照《嘉興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負面清單》管理要求確定是否符合條件。
02
確定申請人和實施主體
1.本單元、本幢或本小區相關業主作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申請人,負責征詢本單元、本幢或本小區房屋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后,方可繼續實施。
2.申請人可以推薦業主代表或委托業主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也可以書面委托電梯生產企業、具有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原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保險公司等其他單位代為組織實施。申請人委托其他單位代為組織實施的,受托人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3.實施主體與電梯企業簽訂總包合同(或分別與設計、施工、電梯生產企業簽訂合同)。
03
制定方案和簽名協議
由實施主體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符合建筑設計、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等相關規范、標準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當征得相關業主同意。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經相關業主同意并簽訂加裝電梯協議,協議需明確項目負責人或委托單位主要職責、資金概算及費用籌集方案、電梯運行維護保養費用分攤方案以及加裝完成后的電梯使用管理單位等內容。
04
協議公示
以上協議和方案由申請人報加裝電梯房屋所在社區初審,社區在擬加裝電梯單元樓道口、小區公示欄等位置公示10天。公示期間,因加裝電梯可能受到影響的利害關系人有異議的,所在社區應當組織調解,促使相關業主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功的,社區不予初審蓋章。利害關系人無異議的,由社區初審蓋章并報送鎮(街道)審核。
05
申請補貼
業主憑電梯使用登記證、監理企業提供的監理合格報告和審計報告等材料向市建設局或鎮(街道)申請領取電梯加裝財政補貼,并向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領取個人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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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書記祁海龍督查安全生產工作
編輯:顧遠 責編:鄭煜純 監制:徐迪蘭
城市·視野
光影里的美麗鄉村
2019年12月,攝于廣陳鎮前港村
攝影:查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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