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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手機對腦瘤發病具有保護作用,你信嗎?

    導讀:有關手機使用與腦腫瘤之間的關系,基于相同的研究證據,不同的專家和機構卻給出不同的結論,幾十年來爭論不休,讓公眾特別是原本有擔憂的公眾無所適從。要說清楚這個問題,只好盡可能多的將證據擺在你的面前,你自己做出判斷。因此,本文篇幅有點長。

    意大利一法院編導滑稽劇,裁定過度使用手機可以導致腦瘤

    近日,手機輻射導致腦瘤的說法再次甚囂塵上。

    原因是,據外媒報道,意大利一家地方法院上月裁定,該國一名男子因工作需要長時間使用公司配發的手機導致腦瘤及聽力喪失,因此判令社會保障機構每年需向他支付7000歐元的社會保障金。

    這位名叫羅伯特·羅密歐,現年57歲,在意大利電信工作的15年間每天無防護地使用手機3個小時。隨著時間的推移,羅密歐感覺聽力障礙,經診斷患上了聽神經瘤,一種良性腦瘤。手術切除腦瘤后導致他一側聽力喪失。

    有意思的是,羅密歐并沒有起訴他仍然在工作的意大利電信,而是起訴社會保障機構。

    更有意思的是,法庭在審理過程中拒絕接受辯方提供的科學研究作為證據,理由是研究是由電信行業資助的。

    法院之所以站在羅密歐一邊,主要依據的是,目前的規范要求每天使用手機不能超過1小時,而羅密歐每天3小時的使用時間遠遠超出了規范要求的每天使用時間極限。

    手機射頻輻射與腦腫瘤之間的聯系,這原本是一個事實判斷,科學界的爭論已經持續進行了幾十年。現在,居然由一家地方法院來“一錘定音”,裁定手機使用可以導致腫瘤,怎么看都有滑稽劇的味道。

    那么,從科學的角度來看,手機輻射是不是真的致癌?者首先要看手機輻射作用于人體會產生什么后果。

    輻射生物學效應理論

    輻射作用于人體的健康后果取決于其生物學效應。

    按照目前的理論,手機使用的是射頻輻射與可見光和紅外線、紫外線,以及醫學上CT檢查的X射線等都屬于電磁輻射,差別在于所攜帶的能量不同,表現為波長和頻率的不同。

    攜帶的能量不同,作用于生物體就會產生不同的效應。

    X射線和γ射線位于上圖最左端,攜帶的能量最高,作用于生物體可以產生電離作用,可以破壞生物分子的結構,稱為電離輻射。其他電磁輻射攜帶能量不足以產生電離作用,稱非電離輻射。其中,最高能的紫外線可以被某些生物分子吸收,比如DNA分子中的芳香環結構,破壞分子結構,稱為光化學效應。其他非電離輻射作用生物體只能產生熱效應。手機射頻輻射的能量最低,這種熱效應也極其微弱,人體完全感受不到。

    形象一點說,就如同兩人打架,電離輻射相當于一記重拳,可以打掉對手兩顆門牙;紫外線僅能打出一片淤血;而射頻輻射僅僅相當于非常輕柔的按摩一下,不會對人體產生任何危害。

    各種輻射是不是具有致癌性,取決于能不能破壞細胞的DNA分子結構引發突變。因此,電離輻射和紫外線具有致癌效應,這也得到大量科學研究的支持,比如,紫外線就是已知的最強的致癌物質之一。而包括手機射頻輻射在內的其他輻射沒有致癌效應。

    就是說,按照目前的理論,手機輻射是不可能致癌的。

    那位或者說了,科學理論并不意味著正確。這沒有錯。但是,科學理論卻也是到目前為止人類相關科學研究的最后結論,同時也是被科學界普遍認同和接受的。

    即便是這樣,也不能完全否定手機輻射致癌的可能性。最終還是需要針對性科學研究來決定。

    實驗室和動物實驗研究

    近年來,針對射頻輻射可能的生物學效應進行了大量的生物學研究。這些研究包括培養細胞的體外研究和嚙齒動物暴露的動物實驗,研究涉及單獨射頻輻射暴露也涉及與其他物理或化學因素組合效應研究。然而,所有這些研究得出的結論是高度一致,射頻輻射不會造成生物DNA損傷,不具有致癌效應。

    在人類的流行病學研究

    無論體外實驗還是動物實驗的結果不一定適用于人類。手機輻射是否致癌,最終還是需要在人類的試驗給出最終結論。

    我們知道,最有證據性、可以給出因果關系的醫學研究是大樣本組雙盲臨床對照試驗。然而,像射頻輻射致癌性效應不可能涉及這種臨床試驗,能做的只有流行病學調查。

    近30年來,世界各地進行了大量針對性流行病學調查,最具有影響力的是丹麥基于全國人口的大型研究和NTERPHONE研究(涉及13個國家的手機與腦瘤之間聯系的專項國際研究)。

    這些研究的結果和結論是怎樣的呢?

    常規使用手機對腦瘤的保護性作用

    是的,是保護性作用,你并沒有看錯!

    丹麥的全國性研究分別截止2002年和2007年發布兩次結果。第一次的結果,手機使用不同年限各組均顯示,使用手機對于腦瘤的發生具有保護性作用。使用年限最長的,超過10年組,相對危險比值(OR)為0.66。就是說,使用手機超過10年的人與不使用手機的人比較,患上腦瘤的危險性減低接近40%,顯示出顯著的保護作用。

    在2011年發布的截止2007年的調查,共包括接近36萬手機用戶累計達到380萬人年的數據,使用手機超過10年的人年數從2002年的17萬人增加到120萬人。隨訪期間,男性共發生122302例癌癥,女性133713例。其中男性腦瘤5111例和女性5618例。

    男性腦膠質瘤發生率略有上升但不具有顯著性差異,OR僅有1.08。有意思的是,最短期使用用戶(1-4年)的發病相對風險最高,OR為1.20;使用超過5年的僅略有上升。女性神經膠質瘤與手機使用完全無關。男性腦膜瘤風險降低了22%,女性腦膜瘤沒有風險增加跡象。

    由于手機使用是靠近頭部一側,認為腦顳葉近水樓臺,吸收手機輻射能量最大。如果同側顳葉腦瘤發病率增加更能說明手機輻射影響的可能。丹麥的研究中,男性顳葉膠質瘤發病率略有上升,OR1.13。按照隨訪期間分層來看,又是短期使用組(1-4年和5-9年)OR最高達1.35。有意思的是,超過10年使用又顯示出保護作用,OR為0.81,即危險性降低了20%。

    ,再來看看目前全球最大的專項研究——NTERPHONE研究,2010年發布的結果顯示,按照手機使用時間10分位分層,前9個時間分層組均顯示出手機使用沒有隨著時間增加而增加腦瘤危險性,相反顯示對腦瘤的保護效應。具體的,神經膠質瘤OR為 0.81,腦膜瘤OR為 0.79,均顯示危險性降低了20%。

    即便是使用時間超過10年者,膠質瘤和腦膜瘤OR都低于1,分別為0.98和 0.83。

    僅在終生手機使用時間最高的10分位數,累計時間≥1640h時,膠質瘤和腦膜瘤危險性增加,OR分別為1.40和1.15。

    按照腦瘤位置分,常規使用手機(累計時間前9分位)同側顳葉腫瘤的OR為0.86。僅在累計使用時間最高的十分位,同側顳葉腫瘤OR明顯升高達1.87。

    在腦膜瘤,常規使用者同側顳葉腫瘤OR值為0.55,顯示出近50%的保護作用。即使是累計時間最高的10分位數,同側顳葉腦膜瘤風險也沒有升高。

    總體上,兩項最具規模的研究不約而同的顯示,對于絕大多數情況下,手機使用對于腦瘤發生具有保護作用。

    過度使用手機增加腦瘤的風險

    如前所述,丹麥的研究中,僅短期內使用手機的男性神經膠質瘤風險輕度升高。整體上,作者分析認為,手機使用沒有增加腦瘤風險。

    NTERPHONE研究中,僅終生累積使用手機時間≥1640h者,膠質瘤和腦膜瘤危險性有所增加。但是,作者分析認為,這種增加是偏倚造成的,因為由于手機使用年限、通話次數和通話時間都是來自于患者或親屬(已經死亡的腦瘤患者)的回憶,難免造成誤差。而且,腦瘤患者往往存在認知能力損害,同時腦瘤患者往往有意無意地夸大了手機使用時間(給自己的病找轍,是人群中普遍存在的現象。比如,感冒必須是凍著、熱著或者風吹著等)。其中,研究者注意到有的腦瘤患者報告的手機使用時間離譜的很,有的每天超過5小時,甚至超過10小時——這是完全不可能的。當研究者將這些夸大到沒譜使用者剔除,使用手機時間≥1640h校正的膠質瘤OR從1.40下降到1.27。

    就是說,只有手機使用時間最長的少數人才顯示手機使用輕微增加了腦瘤的風險。而常規使用者危險性完全沒有增加的趨勢,甚至顯示保護作用。

    機構之間激烈沖突的觀點

    2011年,世界衛生組織下屬的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將手機射頻輻射列為2B組致癌因素,即可能致癌因子(possibly carcinogenic)。什么意思呢?按照IARC自己的解釋,這個可能致癌是指“暴露于該因素和癌癥之間存在正向的關聯,其因果解釋是被認為是可信的。但不能合理的排除由于機會、偏見或混淆因素造成干擾的可能。”

    也就是說,可能是也可能不是。

    IARC得出這個結論依據的證據無非主要就是上文所列舉的研究,并沒有新的證據。按照常規,完全不應該得出這個結論。而應該與多數研究的作者所的出的結論一樣: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手機使用與腦瘤之間存在關聯,尚需更進一步研究獲取更多證據。

    IARC這一次何以如此不靠譜呢?原來是“寧信其有”觀念在作祟。領導IARC該專家委員會的首先專家就直言不諱的說:“毫無疑問,即使是最小的懷疑,我們也必須采取行動以保護公共健康安全。”

    IARC的結論一出,當即引發軒然大波,其他的權威機構顯然并不認同這個結論。美國國家癌癥研究所、美國癌癥協會和其他一些機構一面痛苦地更新它們的在線信息,另一方面向擔憂的消費者保證說,世衛組織結論并不是基于任何臨床意義的新證據,只是對現有文獻證據的重新評估。然后專家們一再重復著被他們嚼爛了的口頭禪,“需要更多的研究”,“需要更多的研究”,“需要更多的研究”!

    也有激進的反對者直言不諱的指WHO這一次的不靠譜。比如,另一個國際機構,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流行病學常務委員會就幾乎在同一時間得出了一個相反的結論。連保守的英國人都不在沉默,英國癌癥研究所的報告指出,“雖然仍然存在一些不確定性,但越來越多地積累的趨勢性證據并不支持手機使用可能會導致成年人腦腫瘤的假設。”

    跳出手機輻射看腦瘤的發病趨勢

    所有的流行病學都是針對手機使用與腦瘤發生之間的關系,回顧性流行病學調查不可避免的摻雜各種干擾。如果,跳出這個局限,來看腦瘤的發病原因和這些年來的流行趨勢,或許別有洞天。

    就發病原因和機制來說,明確的因素非常有限。比如,以研究較多的腦神經膠質瘤來說,明確的發病因素僅有意外事故或治療導致的電離輻射大劑量暴露和某些基因變異作為遺傳易感性作為確定性發病因素存在。其他,包括手機輻射,都缺乏證據。

    另外,反對手機輻射致癌說法的科學家有一個合理的假設,如果手機輻射的確是腦瘤發病的因素。那么,在全球范圍內手機用戶爆發性增長已經有20年,腦瘤發病率也應該有一個滯后的爆發性增長。顯然,這個增加并沒有如期而來,也從一個側面說明,手機致癌說并不可信。

    美國中樞神經腫瘤發病趨勢

    終上所述,目前的主流理論和實驗不支持手機射頻致癌的可能。人類流行病學研究得出不一致的結論,無論常規手機使用者顯示的對腦瘤的保護作用還是極少數過度使用者顯示的增加腦瘤危險性效應,都很可能是研究混雜因素產生的假象。最終的結論尚需等待更多的研究。所幸,目前世界各地有多項質量更高的大型前瞻性研究正在進行,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會給出更可信的結論。

    最后,我們可以這么說,基于目前的研究證據,如果說“使用手機對腦瘤發病具有保護作用”,打死你你也不會相信。同樣的,你也不應該相信“手機輻射致癌”的說法

    • 發表于 2017-04-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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