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3日下午5點多,南京某中學13歲的小蔡同學和小李同學在自行車棚里鬧起了矛盾。小李同學因個子矮小,一時情急,用隨身攜帶的“一把很短的水果刀”刺向了蔡同學,致其身亡。
因行為人“失常和失控”而發生的案子,被犯罪心理學稱為“偶發性的應激犯罪”,屬于情緒性動機(又稱感情沖動型犯罪)犯罪中的一種。
有的人總是會感覺自己對某些事情失去控制,并且常常為這種事情感覺焦慮。不少人長期處于這種患得患失的情緒中,就會引發焦慮癥的發生,這對于我們的心理健康來說是十分不利的。那么,究竟什么是焦慮癥失控感,是怎么一回事呢?
失控感一般主要表現在焦慮癥中,急性焦慮癥(驚恐發作)中最為常見。失控感發作時,我們可以控制自己的思想,但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行為,害怕自己做出一些傷害別人與自己的行為。
但是一般來說不會傷害到自己與別人,它是一種伴隨著極度的恐懼與強烈的焦慮情緒體驗。同時也會一起出現一些生理上的癥狀,比如說呼吸困難、頭暈、心跳加速等。
比如像例子中,小李由于具備劣勢,為了占取絕對優勢,他會考慮用過激地方式應對,從而就看到了:失控。
心理學家把它的控制作用(即意志力的挑戰)分成這三類:“我要(Iwill)”指的是面對有益的、應該做的事,即便不情愿也依然堅持去做,比如去健身房跑步。

“我不要(Iwon't)”指的是面對有害的、不應該做的事,即便很誘人,也依然堅持SayNO,比如戒煙者拒絕別人遞給他的煙。
而“我想要(Iwant)”則是時刻牢記自己真正的遠期目標是什么,并以此作為做任何選擇、決定的第一參考法則,比如追求健康的人會吃更多素食,參與更多運動,不輕易生氣。
總的來看,意志力的挑戰其實就是兩個自我之間的對抗,一個是更為原始的、沖動的、放縱的自我,另一個則是進化后形成的、理智的、有約束力的自我。這就是為什么我們時常感覺內心有兩個小人在爭執不休的原因。兩個自我都各自有其價值,它們相互制衡、協調,幫助我們更好地適應環境。
那么,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如何去控制自己的情緒呢?
1.養成剖析憤怒的習慣。
在生活中,每當你發脾氣或在憤怒的情緒中工作時,你應該分析所有使你憤怒的原因,然后避免使自己暴露于那些痛苦中。通常,憤怒是由于你將不合理的要求施加于某些情況。
2.用運動轉移注意力。
臨床心理學家發現,運動是有效解決憤怒的方法,尤其是多參加戶外活動,主動做一些消耗體力的運動,如登山、游泳、武術或拳擊等,使不快得以宣泄。
3.遠離是非之地。
生活中遇到能引起人發怒的刺激時,應力求避開,眼不見,心不煩。這是自我保護性的制怒方法。當自己要憤怒的時候,應盡量不跟著自己的情緒走,當然也不跟著對方的情緒走,最好是暫時離開,讓自己冷靜冷靜,冷靜后往往對沖突會有新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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