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方法的規劃階段向審計師介紹他們將要審計的每個業務領域初步風險評估通常是從與公司管理層面談開始的。該會議通常決定審計方法的深度和廣度,因為公司管理層通常會披露其業務的最高風險領域。會后,審核員通常會整理他們的筆記,并寫一份正式的協議,概述審計的范圍。對審計方法的改變可能需要對原始書面協議進行單獨的補充。一旦初步風險評估階段完成,審計師通常會開始計劃階段
審計遵循強調規則和法規審計方法的規劃階段向審計人員介紹他們將要審計的每個業務領域。在審計的這一階段,審計人員通常使用走查法來熟悉公司員工及其具體職責。審計師發現的其他缺陷可能會添加到原審計范圍中同意。公司管理層通常將審核員介紹給部門經理,允許審核員在不受不適當影響的情況下自由地進行面談。這保護了審計方法的完整性。測試階段通常在審核員完成其審計計劃評估后開始測試階段是審計方法流程的核心部分。審計師會積極審查財務信息或業務流程,以確定是否有違反公認會計準則(GAAP)或內部運營標準的行為。通常會抽取樣本從大量的信息中提取,并由審核員獨立測試。如果第一個測試樣本中出現過多的失敗,審計方法可能會要求審核員測試另一組信息,或者簡單地將初始樣本記錄為失敗或違反公司標準。一旦測試階段完成,退出審計會議代表公司管理層和審計人員討論退出階段的審計方法在測試階段發現的違規或失敗。正式的審計意見通常在審計退出會議后一周內提交公司也可以選擇在退出會議上對審計結果提出異議,如果違規行為與公司的總體運營情況相比微不足道。如果在第一次審計中發現了太多違規行為,審計方法可能要求公司進行第二次審計
審計由注冊會計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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