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護殘疾人不受工作場所的影響歧視美國不同的民權法禁止不同類型的工作場所歧視,并設立不同的受保護階層。1964年《民權法》第七條規定,基于種族、膚色、民族血統的歧視是非法的,性別或宗教。《美國殘疾人法》規定,歧視殘疾人是非法的,并規定雇主必須為殘疾人提供合理的工作條件。《就業年齡歧視法》保護40歲以上的工人不被解雇或受到其他不同待遇工作場所歧視可以成為一個法律問題。工作場所歧視根據這些法律,有一大類禁止的行為。法律規定雇主在雇用、解雇或雇用條款和條件方面不得有歧視。這意味著雇主不能僅僅以年齡為由拒絕雇用某人,除此之外,他也不能以其他任何方式來保護或提升個人的地位或利益。他也不能以其他任何方式來保護或提升個人的地位一家公司允許創造一個敵對的環境;例如,雇主不能允許某人因工作場所發生的種族笑話而感到不舒服
歧視有時是基于年齡的。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