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隊可能會被召集來處理騷亂普通警察受過處理危險情況的訓練,他們一般都有很好的自衛用槍的訓練,他們知道如何在逮捕嫌犯時約束嫌疑人。盡管如此,有些情況下,這種訓練可能不夠。在這種情況下,特警小組可能會被征召入伍。
特警隊員可能有軍事特種部隊的背景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銀行搶劫案。大多數銀行搶劫案都是在銀行有顧客的情況下發生的,發生人質事件是很常見的。銀行劫匪經常是非常不穩定的,而且有可能發生極端的持槍暴力發展是非常現實的在警察和強盜之間的槍戰中,無辜的人也很有可能被抓。特警隊接受過處理這些情況的訓練,同時將人質傷亡的風險降到最低執法部門在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發明了特警隊,主要是為了幫助處理那些抗議平等權利和反對越南戰爭的人的騷亂。警察意識到,大量的人是不可能控制的,有時情況會發展,可能需要非常特殊的訓練。隨著時間的推移,特警隊已經開始在涉及潛在槍支暴力的情況下使用的頻率更高,部分原因是暴亂通常很少發生。特警隊和普通執法人員的主要區別之一是他們經常攜帶的武器種類。例如,特警隊經常使用沖鋒槍、突擊步槍,還有獵槍。他們通常比普通值勤的軍官穿更重的防彈衣。特警隊員接受這種裝備的訓練方式與訓練精銳特種部隊士兵的方式大致相同,通常特別注重在有限空間內處理槍戰,有時比一般情況下更強調克制對軍隊來說。加入特警隊的人一般都有正式警官的背景。事實上,在很多地區,特警隊員在大部分工作時間里都是普通巡邏員,尤其是在那些很少發生危險情況的小警區,他們只會為緊急情況下的行動做好準備
特警隊必須處理暴力人群和需要防暴策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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