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親婚姻曾經是加強家庭關系和集中財富的一種相當普遍的方式從古至今,表親婚姻一直是維護家庭穩定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在皇室和上流社會中,通過在家族內部結婚,夫妻之間的關系得到了新的鞏固,確保一種有利可圖的關系延續到下一代。促成哥倫布、費迪南德和西班牙伊莎貝拉的二人是表親,而經常結婚的國王亨利八世的第一和第六任妻子也是他的表親。追溯到遠古歷史上的部落時代,家庭婚姻,包括表親婚姻,在戰爭和沖突時期起到了加強紐帶的作用,以確保一個強大的家族由多重婚姻聯系在一起
有血緣關系的人有更高的機會擁有相同的隱性特征。今天,對表親婚姻的法律批評通常基于兩個論據:遺傳影響的可能性和亂倫法的范圍。基因問題在于,血緣關系的人可能更容易擁有相同的隱性特征,例如某些遺傳疾病的隱性特征,出生缺陷或畸形。如果父母雙方都有隱性基因,他們將這種特征遺傳給后代的幾率更高。然而,最近的一些研究表明,由血緣關系引起的遺傳問題只比沒有血緣關系的父母略高,或者與那些沒有血緣關系的父母的風險水平差不多40歲以后生孩子。然而,遺傳問題可能更容易在幾代人中反復出現表親婚姻的情況,比如著名的哈普斯堡歐洲皇室家族,亂倫或禁忌的爭論通常很難通過法律來證明,因為它是建立在道德相對論的基礎上的。表親婚姻不僅合法,而且在某些文化中受到鼓勵,而在另一些州,這種行為不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非法的,甚至在美國國內,在這個問題上也出現了嚴重的分歧,19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的第一堂兄弟結婚是合法的,26個州是非法的,剩下的六個州在有限的情況下是合法的
據估計,現代世界大約有10%的婚姻是表親之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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