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權是指擁有、出售或開采某一特定地塊表面下任何礦物的權利土地。最簡單的礦權狀況被稱為"簡單費用"。簡單費用或完全所有權選擇權賦予土地所有者對其財產表面上或地下的任何東西的權利。土地所有者可以保留所有權利并將其原封不動地出售給其他人;他也可以出售、轉讓、交易或將礦產權益轉讓給另一方。將礦產權出售給某一塊土地,將這些權利與土地表面權利分割開來。下一個購買該地產的人將不再處于收費簡單的境地,因為這些礦產已經被開采將屬于一個單獨的實體。在某些情況下,土地所有者可以出售部分礦產權,例如,土地下的煤炭權利,但保留對所有其他礦物的權利。轉讓這些權利通常使新的所有者有權進入財產并挖掘、鉆探或以其他方式獲取礦物如果礦業公司不確定它想要開采的礦產數量,它可以選擇租賃權利,而不是直接購買。租賃這些權利是石油和天然氣公司的常見做法。如果有一塊財產出現適合石油、天然氣開采的,鉆井公司可以給土地所有人一筆定金,以便進行地下礦產勘探。如果所需的礦物數量足夠,開采通常開始。土地所有者通常根據開采的礦物數量收取基于百分比的特許權使用費。如果發現數量不足,租約通常會到期,但土地所有者通常會保留簽署獎金和礦產權益在美國的一些地區,鄰近的地產可能會受到權利轉讓的負面影響。如果鉆探處于某個水平或角度,石油很容易越過產權線。一些州通過要求礦產開采公司支付礦物單元化費用來調節這種可能性,但其他許多國家沒有限制,參與個人或鄰近礦產權益購買的土地所有者通常會咨詢專門從事礦業權法的律師和談判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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