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承包商通常是為某一特定項目雇用的雇員和獨立承包人之間的區別可以通過工作時間來說明。雇員可能有固定的工作時間,例如上午9點到下午5點,按小時支付一定數額的報酬,無論完成任務需要多少小時,雇主都可以規定固定的費用。
獨立承包商通常不會獲得包括病假工資在內的福利業主對獨立承包商完成一項任務需要多長時間沒有發言權,對獨立承包商完成任務所用的方法也沒有太多發言權,盡管有通常是由雇主就要完成的工作制定的指導方針在完成一項任務的時間和方法方面,雇員通常要受到更多的規章制度的約束。
根據獨立合同法,承包商不是雇員經濟上的考慮是雇員和獨立訂約人之間的另一個主要區別。獨立訂約人負責自己繳納所得稅。當工人是雇員時,然后雇主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雇主還必須為支付給雇員的工資繳納失業稅。
獨立承包商可能沒有資格享受某些福利包括產假。雇主必須提供一份表格,顯示雇員的總收入和從雇員工資中扣除的金額。獨立承包商有責任支付他們自己的聯邦所得稅。他們也有責任支付自己的自營職業稅。
電工可以作為獨立承包商工作美國國稅局用三個主要因素來界定雇員和獨立承包商之間的差異,這三個因素都取決于雇主和工人之間存在的控制和獨立程度,這三個主要因素是行為控制、財務控制和關系類型行為控制包括雇主對工人方法的控制,以及雇主提供的培訓和指導的數量。財務控制包括工人對企業的投資和工人如何獲得報酬等方面。財務控制還包括工人是否有未支付的業務費用關系因素的類型包括雙方簽訂的書面合同以及雙方關系的持久性。該因素還包括員工是否可以獲得保險和病假工資等員工福利。這些準則通常用于賠償法院在確定雇員與獨立承包商之間的差額時提出上訴。
獨立承包商通常沒有資格獲得工人補償等福利。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