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殘疾人法案是聯邦政府的一項直接命令,它要求州或地方政府遵守該法案直接命令的一個例子是1990年的《美國殘疾人法案》,該法案要求所有州確保殘疾人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這意味著需要改變或增加殘疾人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條件,即使一個城市或州已經為殘疾乘客提供了同等的交通選擇。直接訂單通常被認為是沒有資金的授權,因為雖然他們要求州或地方政府遵守,但他們沒有提供資金來這樣做。如果一個州為了遵守規定,資金必須來自國家納稅人或其他國家基金與撥款相關的無基金授權要求州或地區遵守法案或法案,以便接收或保留聯邦撥款,而不是要求受影響地區直接籌集資金來支付新法規,這些無基金授權允許一個地區通過使用地區基金來遵守法律來增加其聯邦資金。允許一個地區通過州政府資助某項計劃獲得撥款的授權通常被稱為撥款條件授權。如果,一個州或地區可能會因為不遵守新法律而失去獲得補助金的資格,它通常被稱為撥款批準授權。直接命令和與撥款相關的無資金授權可用于執行許多不同類型的法規。例如,聯邦最低工資,要求所有州向工人支付最低時薪,即使工人愿意以較低的工資工作。由于每個州可能有不同的環境問題,所需的成本也大不相同,因此無資金的授權也經常用于執行環境標準。盡管方法或意圖各不相同,所有類型的無資金授權的主要共同點是,它們要求一個州或地方政府全額資助實施和維護法律的費用,即使這些部門在制定法律時沒有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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