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受托人是一家商業公司,通常是一家銀行或類似的金融機構,管理他人托管的財產。信托通常由一個家庭成員(如父母)設立,以照顧其他家庭成員,通常是兒童。公司受托人既可以是因為其在處理金錢和財產方面的專業知識,又因為它是家庭之外的中立角色。公司受托人還可以提供專業的記錄保存和分配會計方面的專業知識,即,準確記錄信托投資的資金是如何分配給受益人的。當信托公司規模龐大,受益人眾多時,這種會計核算尤為重要信托最早是在幾個世紀前在英國發展起來的,事實上所有的普通法法律體系都有完善的信托法,這些法律為受托人可以和不可以處理信托財產提供了大量的指導這些法律法規要求受托人按照為信托設立的條款管理財產,然而,也許信托法最重要的方面是它強調受托人對受益人的信托義務受托人在法律上有義務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財產。作為受托人,受托人有責任以合理的謹慎、最大限度的誠信和對受益人的忠誠來管理財產。受托人在決定如何管理信托時不能考慮自身利益通常的做法是同時選擇個人受托人和公司受托人。個人受托人可以是設立信托的人的家庭成員,并為管理信托提供家庭視角另一方面,公司受托人提供專業的管理專業知識。同樣重要的是,公司受托人為信托財產的管理帶來了一種更中立、更像商業的方法。個人和公司受托人都有同樣的義務盡其所能管理信托財產,以保護受益人的利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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