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學的方法可以用說服的方法來描述,也可以用特定修辭作品的目的來描述。亞里士多德在他的論文《修辭學》中概述了三種主要的說服手段,即民族精神、感傷和邏各斯。同樣,經典修辭學作品有三個主要目的,亞里士多德也將其描...
修辭學的方法可以用說服的方法來描述,也可以用特定修辭作品的目的來描述。亞里士多德在他的論文《修辭學》中概述了三種主要的說服手段,即民族精神、感傷和邏各斯。同樣,經典修辭學作品有三個主要目的,亞里士多德也將其描述為修辭種類。這些方法包括立法、司法和禮儀,或者稱為審議、司法,和epidetic。

根據產品的性能和能力,可以使用徽標方法來銷售產品作為修辭方法,邏各斯、民族精神和感傷意味著演講者或作家如何吸引聽眾,試圖說服或影響聽眾,專注于歸納或演繹的論點。歸納法從一個具體的例子開始,引導觀眾達到一般的理解,而演繹則把觀眾從一個普遍的理解帶到一個具體的例子。感傷用情感來吸引觀眾,依賴于憤怒、恐懼、愛或憐憫等反應

邏各斯修辭法強調使用理性的論據和事實來說服聽眾以說服法為基礎的三種修辭方法中的最后一種,包括在聽眾眼中建立可信度。演講者或作家必須建立自己的道德或道德信譽,努力使聽眾同意某一觀點。他或她通過善意、常識、明智的陳述來實現這一點,把自己塑造成一個品行端正、品行端正的人。

注重邏輯的修辭訴求可以在學術界使用從目的論的角度看,古典修辭學歷來根據受眾和討論的主題等因素分為三個分支:每一個目的,無論是立法的、司法的還是儀式的,需要不同的說服方法和手段。修辭學專業的學生被教導如何根據主題和聽眾來確定哪種方法最合適。立法修辭學過去是,現在仍然是,政治導向的。正式稱為商議修辭,其目的是勸阻一種政治觀點,勸誡另一種觀點,或兩者兼而有之。司法修辭方法,又稱法醫修辭,旨在根據所采取的觀點進行指控或辯護例如,在刑事審判中所作的戲劇性的、華麗的結束辯論將被視為司法辭令,因為這些論據的目的是說服陪審團定罪或免除被告的責任。最后,流行的或儀式性的言辭,也被稱為指示修辭,旨在提出指責或贊揚。這種修辭方法通常用于任何不屬于政治或司法主題的說服性工作。雖然立法、司法和禮儀不是修辭的唯一目的,但它們是修辭最常見的實例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定義了三種形式的說服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