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語法是20世紀70年代由荷蘭語言學家Simon Dik首先提出的一種語言學理論,在20世紀90年代更名為功能語篇語法,但這一理論可以稱之為功能語法,因為它指出所有成分,無論是詞綴、詞、短語還是句子,都具有語義,句法和語用功能...
功能語法是20世紀70年代由荷蘭語言學家Simon Dik首先提出的一種語言學理論,在20世紀90年代更名為功能語篇語法,但這一理論可以稱之為功能語法,因為它指出所有成分,無論是詞綴、詞、短語還是句子,都具有語義,句法和語用功能。功能語法學家可以將語言話語分析為語用、語義、形態句法或語音。

功能語法是一種闡述所有成分的語言學理論,無論詞綴、單詞、短語還是句子,都具有語義、句法和語用功能。有幾種語言學理論也被稱為功能語法,而不是形式語法。其中最著名的是系統功能語法是由英國語言學家邁克爾·哈利迪于1961年首次出版的。其他功能語法包括丹麥功能語言學、詞匯功能語法和,角色語法和指稱語法。這些不應與Dik在1969年至1994年擔任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普通語言學教授期間所描述的功能語法理論相混淆功能語法學家可以將語言學分為語義、語用、形態句法或語音根據Dik的功能語法,每個成分都有語義、句法和語用功能,語義功能是指參與者在句子動作中所起的作用,如施事者或接受者,語用功能是指成分在語境中的意義,概念成分、語法成分、語境成分和輸出成分都存在于每一個語言話語中成分是說話人想與聽眾交流的思想,首先要有一個要分享的概念,否則就不會有語言表達,在語法成分中,這個概念通過四個步驟形成單詞首先,從語用學的角度,考慮到語境,在人際層面上構建單詞;其次,在語義步驟中,每個單詞和短語在表征層面上進行意義檢查;在第三個層面,考慮形態句法步驟、句法和形態。最后,語音層面考慮的是語言話語的聲音,語境成分是話語的一部分,它只能根據對話中已經分享的內容或共享的知識來理解所有的代詞都是上下文成分的一部分,因為它們需要知道先前的先行詞功能語法的最后一個組成部分是輸出成分,在輸出成分中,所有其他部分組合成一個語言話語,無論是口頭的、書面的還是有符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