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兄弟姐妹可以在一些州。養父母、被收養人或親生父母通常可以訪問收養記錄中的某些非身份信息,包括親生父母的身體信息和病史。通常,被收養人可以在收到書面請求后獲得非身份信息,如果被收養人年滿18歲養父母可以訪問所有州的非身份信息。如果養父母出于醫療原因需要有關生父母健康的進一步信息,有些州將允許收養登記處代表養父母與親生父母聯系,要求提供更多信息。28個州允許生父母獲取諸如被收養人健康等非身份信息,15個州將允許成年的親生兄弟姐妹獲取這些信息。在大多數州,養父母、親生父母或被收養人都可以獲得身份識別信息,或者可以顯示親生父母和被收養人是誰的信息,只要事先得到被請求者的同意如果沒有事先同意,除非有正當理由,各國可限制查閱可能披露收養當事人身份的收養記錄,如果雙方同意,被收養人的親生兄弟姐妹可以請求并被允許查閱這些記錄。為了確定是否同意,30個國家建立了相互同意登記冊,使尋求信息的當事方能夠確定是否可以通過向該國提交的相互同意向其披露收養記錄,被稱為保密中間人,可依法授權查閱密封的收養記錄,以便找到親生父母或親屬并獲得他們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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