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資格在一個地區執業的律師,可以在另一個地區獲得律師資格,只要律師符合法律實踐的要求,禮讓背后的理念是,如果沒有對無問題的司法裁決、法律和政策的相互承認,就會產生大量的訴訟和其他問題。例如,如果一對夫婦在一個國家收到離婚判決書,然后搬到另一個國家,那么該判決書就需要同樣,如果一個債務人在法庭上解除了債務,然后轉移到另一個司法管轄區,根據禮讓的傳統,債務人的債務將被承認已清償,債權人不能再追查債務人。這一概念開始出現在國際法中隨著各國開始組織各自不同的法律體系,彼此之間的貿易和互動更加活躍。人們很快意識到,承認和尊重其他管轄權是很重要的,因為否則,法律領域的事情可能會變得混亂。雖然不需要禮讓,人們普遍認為,當國家、國家和其他政府單位不承認其他國家的法律和決定而聲稱擁有主權時,就會造成不穩定的、有時令人困惑的法律局面,人們希望避免這種情況。這一規則的例外是當司法裁決或法律發生沖突時例如,如果某人在一個對言論有嚴格限制的國家被判犯有誹謗罪,而該人被遷移到一個保護言論自由的國家,那么這一定罪將不會得到承認,因為這與政策相沖突,禮讓還有另一個含義。有資格在一個地區執業的律師可以在另一個地區得到律師協會的認可,只要他符合法律執業的要求。有時被稱為律師互助,這允許律師重新安排執業或前往其他司法管轄區處理特殊案件。互惠并非所有地區的所有律師都能得到;區域律師協會通常公布與它們有互惠關系的其他律師協會的名單,以便其成員知道他們將在哪里得到承認和允許從事法律工作。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