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規定當事人必須遵守某些條款才能使合同生效。如果人們發現但書損害了他們接受文件條款的意愿,他們可能會要求重寫文件。可能會出現措辭混亂或不清楚的問題,或者文件中可能包含談判期間未討論過的條款。在簽署文件之前討論這些問題可以讓人們有機會提出異議并解決問題違反但書的行為或不作為構成對整個合同的違反文件的另一方可以采取法律行動,包括在合同中討論的行動,如終止關系,以及向法院索賠,如果這種作為或不作為導致了損害,在這種情況下,最好聘請一名熟悉合同法的律師,以確保提供充分的代理權。簽訂合同的人在與另一方談判時,如果認為有必要,也可以要求附加條款。雙方可以討論他們希望適用于合同的條件,并且可以與律師合作制定適當的措辭。重要的是要意識到人們不能在合同中插入非法條款,因為這可能使合同無效,無法執行,例如,古老的童話般的附加條款,即同意交出第一個孩子以換取服務,在法庭上就站不住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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