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自然公正"是指普遍持有的法律標準,例如法官應無偏見,這有助于公眾保持對司法系統的信心。被指控犯罪的人有權被告知對他或她提出的指控。被告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提供檢察官打算在審判時提出的案件事實的詳細資料自然公正要求被告有足夠的時間準備對任何針對他或她提出的指控的辯護。自然公正的另一個重要原則是,審理案件的法官必須不帶偏見。認識一方當事人或了解案件的司法人員會讓他或她有偏見,就必須讓他或她知道這個事實。在那種情況下,法官被要求退出案件,讓其他人聽取證據。各方都有機會向法官或法官和陪審團陳述案情。控辯雙方的律師可以詢問在庭審中提供證據的證人。他們也有權提出證人可以反駁訴訟中已經提供的證據調查人員在收集證據的同時,也要求他們在履行職責時不帶偏見。有利益沖突的人被禁止參與調查。他們將不參與證據收集過程。警察和調查人員收集證據并根據線索對個人進行指控。這個過程不涉及懷疑或猜測。在自然公正原則下,案件的調查人員必須能夠指出他們收集到的導致指控的證據。當法官或陪審團就指控作出有罪或無罪的決定時,他們可以考慮任何可以減輕罪責的情況,任何與指控無關的考慮都應該被忽略。自然公正原則已經到位,以確保公眾對司法系統有信心,為各方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