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浪、潮汐和海流的測量是在水文測量期間進行的。在水文測量中要進行的一些測量是潮汐,海流和波浪。這些相互作用形成了水的整體行為模式。例如,波浪主要受局部風模式的影響,雖然這些模式當然會變化,但潮汐是有規律的和可預測的。海流是海洋中的整體運動模式,部分由風和潮汐引起,但也由于海洋不同區域的溫度和鹽分水平的差異。
在航海時代,許多沉船事故都是由于航海圖的使用而造成的,而航海圖缺乏有關暗礁和沙洲等水下危險的信息。水文測量還將調查水下的陸地,例如河流或海床。這將涉及在不同點測量其深度。測量還將考慮到自然特征,如位于水面以下的暗礁和巖石。因為水文測量主要是出于安全考慮,進行調查的人將遵循某些慣例。例如,如果某一段水域的深度是可變的,則調查通常會記錄可能的最低深度,而不是以一段時間內的平均值為基礎這可能會引起爭論,因為有人認為,調查得出的圖表并不是水床整體的真實代表;相反的觀點是,最好還是謹慎行事。在許多情況下,進行測量的人員將進行多次測量,以便他們既能得到安全的水文測量結果,又能獲得更精確的水床測量結果,即水深測量圖。對于需要進行水文測量但目前尚未進行水文測量的地區,有關當局通常會接受公眾的建議一個合適的例子就是當一個地區的使用模式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時,例如,如果休閑時對一段水域的使用增加了,如果有人認為事故是由最近一次調查中的錯誤和遺漏造成的,那么也可以建議對該區域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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