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的是,并非世界上所有的經濟體都是平等的,經濟體之間的差距通常也與世界各國在技術能力方面的差距有直接關系,世界上最強大和最富裕的國家一般都生產最尖端和最有益的技術。為了使較貧窮國家能夠拯救生命或大大改善經...
                    
                    
                        不幸的是,并非世界上所有的經濟體都是平等的,經濟體之間的差距通常也與世界各國在技術能力方面的差距有直接關系,世界上最強大和最富裕的國家一般都生產最尖端和最有益的技術。為了使較貧窮國家能夠拯救生命或大大改善經濟,并作為協調工業化國家之間技術共享的一種方式,許多國家都同意簽訂條約或作出非正式安排,向可能受益的其他國家進行技術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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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放在臀部的人技術轉讓通常以兩種方式之一使另一個國家受益。就工業化國家而言,技術轉讓是一種協調研究與開發以加速新技術創造的方法。另一種方法是,一個工業化國家同意與欠發達國家分享其技術,以幫助它們獲得基本技術,例如食品生產或基礎設施建設。國際法在技術轉讓中起著很大的作用,因為絕大多數創造的技術都受知識產權法的保護。知識產權法保護思想創造物,如技術,不被非法使用。版權和專利是最常見的知識產權法保護的形式。新技術受著作權或者專利權保護時,未經著作權人或者專利權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自己的利益使用該技術。因此,未經技術轉讓協議,不得使用新技術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是聯合國的一個專門部門,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是促進技術轉讓的世界領導者。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幫助各國達成協議,在不侵犯技術所有人知識產權的情況下,轉讓和分享技術,使需要技術的人受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章程要求本組織只保護知識產權,但在需要時也幫助轉讓知識產權。技術轉讓的一個常見方式是允許版權人或專利持有人在一段時間內從發明中獲利,在這之后,技術將被其他政府或國家使用。總有一種平衡的行為,要求保護技術的創造者,同時仍試圖建立一種分享技術的機制。如果沒有能力從技術中獲利,大多數個人或公司都會停止開發;然而,出于人道主義考慮,共享技術也應該成為一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