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文短語"當然",通常翻譯為"因為某人的職位,"指某人因擔任職務而擔任的職務。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描述小組委員會的當然成員。委員會主席通常自動成為所有小組委員會的成員,使主席成為當然成員。 商人豎起大拇指,為了被指...
                    
                    
                        拉丁文短語"當然",通常翻譯為"因為某人的職位,"指某人因擔任職務而擔任的職務。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描述小組委員會的當然成員。委員會主席通常自動成為所有小組委員會的成員,使主席成為當然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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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豎起大拇指,為了被指定為一個團體的當然成員,某人不需要做任何事情。這些成員不是選舉或任命的,只是因為他們擔任的職位而自動被包括在組中一個團體的成員按其職務的性質被包括在內,這一術語本身也可以追溯到羅馬時代。賦予某人當然權利的職位可以是這個人被選舉或任命的職位。例如,在世界的某些地區,治安官充當當然的驗尸官,治安官也可以被任命一般來說,人們必須證明自己有能力勝任他們所擔任的職位,才能獲得這個職位,因此,這些成員確實具有一個基本的經驗、能力和技能,他們可以運用到他們所擔任的職位上,這取決于法律當然成員作為一般規則,他們的活動不受限制,但是,這些成員從事的活動也有可能受到章程的限制,例如,章程可以規定任何此類成員沒有表決權,這意味著他們可以參加會議,但他們不能投票提交表決的議題在制定規章制度時,人們可以明確規定人們享有當然地位的情況,也可以明確界定因擔任職務而獲得職位的人員的界限,目的是避免出現因職務而濫用職權的情況,并為組織制定明確的秩序規則,以便在將來發生爭議時不會出現混亂。章程也可以根據情況的變化進行修改,以滿足可能會隨著時間推移而演變的群體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