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精選了一下網友答案:
···································^^····································
很多人對于審計報告在什么時間出具合適,審計報告多久出具一次都不清楚,今天就審計報告出具的時間給大家一個總結。
對于企業來說每年都需要的的就是年檢,年檢呢是每年的1月至6月,如果企業的性質是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略有不同。而稅審報告則是在每年的1月1日至當年的5月31日,一般性的稅審報告是一般要求外資企業或者公司達到一定的規模,一般性的小型公司則不需要做稅審報告。
而平時的其他的審計,則主要是看企業的需求。如離任審計,是在公司職員離職前的一個月開始進行,是根據企業自身的需求來出具審計報告。
還有一種情況是在企業發生重大經濟行為,也需要在出具一份審計報告,比如說,企業破產清算、并購重組、企業改制、針對某個公司某個項目進行的特殊的審計。
上面說的大家估計也懂比較明白了,一種是稅務機關特殊要求企業出具的審計報告,一般都會規定相應的時間,第二種就是企業發生了重大的經濟行為進行的審計,這個是根據企業的經濟行為發生的時間而定,再有一種就是企業有特別的需求進行審計,比如說離任審計。
·······································································
我們精選了一下網友答案:
給個參考,我是徐州的,合同備案,首先招投標辦要蓋章,然后到建設局,交風險統籌金,蓋章備案
···································^^····································
備案提交的資料清單 一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包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4、承包人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承包人資質證書以及項目經理(建造師)資格證書復印件(核原件); 5、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核原件); 6、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并加蓋注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復印件。政府投資工程(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工程、應急建設工程和搶險救災的建設工程)還需提供審計專業局出具的審計報告復印件。 二專業分包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備案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4、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核原件); 5、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并加蓋注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復印件; 6、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企業簽訂的已辦理備案手續的施工總承包合同復印件; 7、建設單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證明原件(勞務分包或已在總承包合同中約定分包的專業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其資質證書,以及項目經理(建造師)資格證書復印件(核原件); 9、非招標工程,應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復印件(核原件)。 三勞務分包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備案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4、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核原件); 5、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并加蓋注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復印件; 6、建筑勞務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核原件); 7、建筑勞務作業隊長的任命書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四監理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4、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核原件); 5、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并加蓋注冊執業專業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監理酬金審核文件原件,同時需提交該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復印件; 6、總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核原件)、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原件,監理單位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其資質證書復印件(核原件)。 五合同變更備案 1、補充協議原件一式4份; 2、原備案合同復印件1份。 辦理:在建設局業務收文窗口直接辦理。憑備案受理回執領取辦理結果
·······································································
我們精選了一下網友答案:
···································^^····································
日前,徐州市出臺《關于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逐步完善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
領導干部離任,要算一算綠色“生態賬”。
什么是“生態賬”?
這筆“賬”怎么算?
如何審才能客觀評價?
通俗而言,“生態賬”是看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管轄范圍內——
自然資源資產數量是變多了還是變少了、
生態環境是變好了還是變壞了。
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主要包括:
貫徹執行中央和地方生態文明建設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
遵守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
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情況;
完成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情況;
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監督責任情況;
組織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資金征管用和項目建設運行情況;
履行其他相關責任情況。
《意見》充分考慮了地域、氣候、季節、生長期等自然因素影響,以及環境問題的潛伏性、時滯性、外部性等因素,設置5大類、71項評價指標。
通過對比領導干部任職期初與期末自然資源資產實物量和生態環境質量等數值的增減變化,對被審計領導干部進行“好、較好、一般、較差、差”5個等次的定性評價。
對審計發現的人為因素造成嚴重損毀自然資源資產和破壞生態環境的責任事故等問題線索,需要由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或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審計機關應當依紀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涉及領導干部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審計機關應當向同級黨組織報告,必要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并按照規定將問題線索移送相關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文字:甘曉妹
編輯:鮑彤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