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近二十年來,我幾乎以同樣的方式度過每一個夜晚:......在網絡上搜尋兒童色情內容……每當我關上電腦,我都會痛恨自己,為什么看到兒童色情內容會讓我如此興奮......為什么我是一個戀童者?”
“近二十年來,我幾乎以同樣的方式度過每一個夜晚:坐在我的電腦跟前,在網絡上搜尋兒童色情內容,或是觀看我常年收藏的照片和視頻。無論找到再多,或者是多么想回到床上睡覺,我還是不可抑制的每天晚上滿足著自己的變態欲望……每當我關上電腦,我都會痛恨自己,為什么看到兒童色情內容會讓我如此興奮。而畫面中的兒童不自知的參與,往往毀滅了他們的一生……我相信我最大的疑問可能永遠都不會有答案——為什么我是一個戀童者?這就好像在探尋為什么一個人會是異性戀或者同性戀,我們并沒有選擇自己的性取向。如果我們可以——相信我——沒人會選擇自己的性取向指向兒童。”
——David Goldberg ,《我,一個戀童者》,原載《大西洋月刊》
David Goldberg在加拿大用自己的信用卡購買兒童色情內容,并最終被逮捕。受記者本能的驅使,他寫了一本書探討自己對兒童的性偏愛,卻沒有書商愿意接受這個燙手山芋——即便是在《50Shades of Grey》作為虐戀圣經成為最受歡迎的枕邊書的今天,戀童仍然是受這個多元的社會一致詛咒的性禁忌。
這一致的詛咒將戀童者趕到了晦暗的角落,或者在偽裝之下混跡在你我之間,只有偶爾像Goldberg那樣犯了菜鳥錯誤之后才會被公之于眾——作為社會道德正在墮落的證據。
不過,聲討戀童者的輿論壓力的形成卻是近二十年的事。
社會學家Melanie-AngelaNeuilly和Kristen Zgoba統計了美、法兩國媒體十五年來對兒童性犯罪的報道后發現,在1995年之前,“Pedophile(戀童者)”和“Pedophilia(戀童癖)”這樣的詞幾乎沒有出現在諸如《紐約時報》、法國《世界報》等自由派媒體中。只有在1995年,隨著網絡開始大量接入普通家庭,兒童色情內容有了便捷的傳播方式之后,對戀童癖的討伐才真正開始,并在2002年天主教會爆出孌童丑聞時達到高潮。
在成年男女采用何種姿勢體位性交都有教會出來干預指導的時代,發生性行為時的年齡問題反倒無人在意。1895年,英國大文豪奧斯卡?王爾德因“與其他男性發生有傷風化的行為”受審時(當時還未發明“同性戀”這樣的詞),與王爾德發生性行為的美少年的年齡問題并未成為治罪的理由。
而王爾德遭審判時那句文藝青年喜歡摘用的“不敢說出名字的愛”,實際上是指代年長男性和10來歲男童的結合,而非一般人理解的同性戀。——“那深沉的、精神上的愛慕是如此完美。……當年長者擁有智慧,年幼者擁有生命的歡愉、希望和光輝,它就應該這樣,這個世界卻不了解它。這個世界只知道嘲笑它,并因它為人戴上枷鎖。”
相比西方世界“不敢說出名字的愛”,漢語世界對孌童的贊美則要公開得多,最著名的自然是南北朝時代梁簡文帝蕭綱的《孌童》,詩云:“孌童嬌麗質,踐童復超瑕。 羽帳晨香滿,珠簾夕漏賒……攬褲輕紅塵,回頭雙鬢斜;懶眼時含笑……”。
今天,孌童已變成了一個動詞,而“孌童”中的“孌”字原本是容貌美好之意。孌童之好不但在古代不是令人不齒的行為,甚至長期是社會風氣。魏晉之前,君王權貴孌童的記載就多不可數,魏晉時,流風所及,孌童之好已遍及士大夫階層,唐后胡風盛,孌童之好一度低落,到了宋代,孌童之風再興,蒙元時期雖又衰落,但明清兩朝則再度復興,尤其清代,達官貴人蓄養相公之風一直綿延到民國初年。
受中國影響,日本歷史上也有過盛極一時的喜好孌童文化,它被稱為“お稚児さん”(御幼兒),并無任何貶低之意。從戰國時愛到幕末明治維新,上層社會的“男色”之好甚至超過了“女色”。夏目漱石在論及如何翻譯Ilove you時說,日本人不會用“我愛你”而應當用“今夜の月はとても青いです(今天的月色真好啊)”。有趣的是,日本戰國時代大名前田利常久慕美少年堀尾忠晴大名,兩人終于會面,前田利常羞澀半天,也以一句“今天的月色真好啊”作為開場白。
在某些研究中,中國古代的孌童之風被籠統歸結為中國古代的同性戀行為,這顯然并不準確,因為中國古代的孌童是刻意往嬌柔美艷方向培養,而且寵愛孌童的權貴多半本身不拒絕女性,只是孌童在美色上更勝女性一籌。中國古代寵愛孌童之風如此盛行,以至于還有人專門研究如何養護孌童肛門的復雜技術。
歷史上帝王好孌童者不少,而曾被當成孌童寵愛者亦不乏其人。如后燕開國皇帝慕容沖,12歲時亡國,與姐姐清河公主一同被苻堅收入宮中受寵,26歲時復國,堪稱孌童版勾踐。清末作亂新疆自稱“洪福之王”的阿古柏,10歲時成了一名“巴特恰”,即男扮女裝的舞童,被浩罕國一名軍官看上,送給浩罕國的統治者馬達里汗,由孌童晉級侍從武官,逐漸登上權力之路。
孌童之風在中亞地區有相當的傳統,阿富汗有一句俗語:女人用來生孩子,男孩用來尋歡樂。寵愛孌童行為在阿富汗是如此普遍,以至于美軍在新兵訓練手冊中承認道:“許多沖突的發生都是因為我們對穆斯林\阿富汗文化缺乏了解和共鳴。”該手冊列舉的文化禁忌中就包括禁止批評孌童現象。
對至今都不允許女性開車的沙特阿拉伯,也許人們會驚訝于18世紀一個英國人在經過麥加克爾白(伊斯蘭教中真主的“天房”)時的所見所聞:一個男人在角落里正在雞奸一個小男孩,而周邊經過的人對此只是搖搖頭——如果他們不是面無表情的經過的話。
今天人們對待戀童者態度的改變,源于對兒童等弱勢群體保護意識的不斷高漲。譬如孌童文化源遠流長的日本,明治維新西風東漸后,從道德到法律都開始重新修正對孌童癖好的態度,到了1950年的《精神衛生法》頒布后,孌童之好已經變成了“危險的存在”,在中國,同樣經歷了文人雅好到“怪蜀黍”的觀念劇變。

相比王爾德,Goldberg確實不夠幸運,這個自稱一直以來都是“正直公民”的戀童者僅僅因為觀看兒童色情內容而被判90天監禁。然而,戀童者并沒有完全被社會拋棄,針對Goldberg“為什么我是一個戀童者”的疑問,科學家們已經有了一些頭緒:
研究發現,戀童者的身材通常要比大眾矮小一些、并有超過正常比例的左撇子,智商也比正常人要低,而且所喜歡的兒童年齡越小,則智商越低。另外,科學家還發現,戀童癖者的大腦中的“白質”也異于常人:簡單的說,灰質構成大腦,白質在灰質之間傳輸信號。而戀童者的大腦,可能真的是“搭錯線”了——正常人在看到兒童時會產生保護欲、而戀童者則是產生性欲。這些科學研究的發現,都指向一個越來越被學界接受的結論,即戀童是一種天生的性取向。
不是所有的性取向都是天生平等的。在同性戀者正在艱難贏得社會的理解和尊重時,戀童任然被視為一種爛到根子里的墮落。在2013年5月,由美國精神病協會發布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中,第一次將戀童定義為一種“性取向(sexualorientation)”——前提是戀童的取向本身沒有對本人造成精神壓力,以至于不能正常行使社會職能,以及戀童者本人從沒有在任何程度上猥褻過兒童,否則戀童就不再是一種取向,而是一種精神失常(disorder)。
這種定義或許存在漏洞:一個異性戀者或同性戀者即便強奸了一個成年人之后,并不會被稱為是“異性戀精神失常”或是“同性戀精神失常”。事實上,在1953年出版的第一版DSM中,同性性取向被定義為一種“反社會人格(sociopathpersonality disorder)”,如今同性戀早已經不被視作是一種精神疾病,那為什么在承認戀童是性取向的同時,為何還要保留“戀童精神失常(pedophilicdisorder)”這樣的定義呢?
不過,DSM-5將戀童定義為性取向的行為,被社會大眾視為是戀童合法化的前奏,抗議聲一時如山呼海嘯。在社會壓力下,美國精神病協會2013年11月發表聲明,稱“性取向”一說是一個“錯誤”,并將性取向改成了“性興趣(sexualinterest)”。
然而歷史的規律如此:從酗酒到青少年暴力,科學家們不斷在為“墮落的行為”找到生理學的基礎,繼而道德再以蹣跚的姿態趕上科學的步伐,最終讓社會意識到一些所謂的“墮落”并非罪惡。固然,如果用生理學把一切罪惡解釋為DNA、神經元和生物電的系統反應而忽視主觀意志的作用,那么我們的整個道德和法律體系都有全盤崩塌的危險。
但是,正如一個“戀書者(Bibliophile)”并不一定會變成一個偷書賊一樣,每八個戀童者當中,只有一個在不同程度上實現過自己不可告人的欲望。如果這個社會對剩下七個人的道德優越感是建立在性幻想對象的差別上,那么這個優越感的基層很難說是堅實的。
“這世界上有多少戀童者不如我幸運?”Goldberg問道:“有多少人迫于社會和法律的壓力,永遠不會尋求幫助?多少人會持續為兒童色情業的需求做貢獻?把他們關起來就是答案嗎?是否會有一天,社會會伸出援手,幫助那些亟待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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