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判過程中,陪審員會被問到關于他們的生活的問題,以確定他們是否適合作為陪審團的無偏見參與者,以確定特定審判的參數通常,陪審團遴選程序的第一步是編制一份隨機產生的有資格任職的個人名單。在美國,符合條件的個人是年滿18歲的公民。這些人還必須居住在他們被要求服務的當地縣。為了收集當地社區的準確樣本,通常通過駕駛執照和選民登記記錄來編制此列表。
選民登記和駕駛執照記錄是法院用來獲取社區中潛在陪審員樣本的來源之一。一旦名單完成,陪審團傳票就會寄出所有潛在的候選人-通知他們指定的時間,日期和地點出現在許多司法管轄區,傳票還包括陪審團調查問卷部分。這些調查問卷收集個人資料,包括教育、婚姻狀況和職業。
法官可以事先確定陪審團的某些條件一些未來的陪審員不會進入最終的陪審團遴選程序。陪審團傳票上的指示通常包括允許的豁免和取消資格。例如,不識字的人通常會被取消資格。在陪審團任職的合理豁免可能包括年滿70歲或是全日制學生。有些人也可能會因為先前的任命而要求延期。一旦未來的陪審員返回陪審團傳票表格并出現在指定的法庭上陪審團傳票要求公民出庭履行陪審團職責為指派陪審員審理特定案件,陪審團成員被帶進法庭,并提供案件的背景資料。在大多數情況下,陪審員還必須宣誓如實回答所有被質疑的問題;然后,被稱為voir dire的質詢過程就開始了。在英格蘭和威爾士,陪審團遴選過程很簡單;前12名潛在的陪審員會被召集,詢問他們是否能進行公正的聽證,那些確認他們可以的陪審員通常會被接受
在美國,陪審員可以是大陪審團成員,也可以是小陪審團成員,voir-dire是一個正式的詢問過程,允許法官和雙方的律師向潛在陪審員提出許多問題,以確定其資格。返回的陪審團問卷與律師共享,并經常影響他們提出的問題。一般來說,這些問題用于了解陪審員的背景,并確定是否存在妨礙陪審員公正的偏見。例如,在醫療事故案件中,先前因醫療事故被起訴的醫生可能會被免職,以避免產生偏見在挑選陪審團的過程中,雙方的律師都可以通過提出質疑來為陪審員開脫,無論有無理由。當陪審員對一方有偏見時,可以提出有理由的質疑。雙方的律師都可以提出無限數量的此類質疑。另一方面,強制性的質疑是無理由發出的。與原因質疑不同,每一方都只有一些可以發布的文件。律師們可能會戰略性地利用這些挑戰,試圖影響陪審團的最終組成,以利于他們的當事人。訴訟程序將繼續進行,直到雙方都滿意為止最終陪審團。最終陪審團的規模因管轄權和正在審理的案件的類型而有所不同在美國、英格蘭和威爾士,有12名陪審團成員是很常見的。盡管有些陪審員可能會對不得不任職和逃避陪審團職責感到不滿,陪審團的選擇過程是法律程序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隨機選擇的方法確保了種族、性別和,宗教或其他偏見不影響陪審團的選擇,有助于所有被告獲得公正的審判。
陪審團的選擇過程是法律程序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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