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途貨物是指從賣方到買方的在途貨物,但并不實際存在于任何一方的庫存中。一些重要的負債和會計問題圍繞著過境存貨,這也是眾所周知的。銷售條款應討論這些問題,以確保貨物得到充分保護,所有參與者交易理解他們的權利和義...
在途貨物是指從賣方到買方的在途貨物,但并不實際存在于任何一方的庫存中。一些重要的負債和會計問題圍繞著過境存貨,這也是眾所周知的。銷售條款應討論這些問題,以確保貨物得到充分保護,所有參與者交易理解他們的權利和義務。如果產品在生產過程中出現延遲、丟失或盜竊等問題,雙方都需要做好準備來解決這個問題。

在途貨物是指從賣方到買方的在途貨物,但實際并不在任何一方的庫存中從會計角度看,在途貨物可能會產生問題,因為其所有權的具體情況可能是模糊的。有時這不是問題;如果貨物在10日裝運,15日到達,當貨物到達時,買方將它們作為一項資產記錄在存貨中。如果發貨在會計期間結束時的一段時間內發生變動,這可能會成為一個問題。通常,這涉及到可能在一年結束到下一年開始之間進行的產品賣方可能不想將在途貨物申報為資產,因為有必要對其納稅。買方也有這種想法,因為他們不想說自己擁有尚未到貨的產品,并承擔納稅義務在銷售單據中,雙方應討論誰擁有產品,以便在會計報表中正確申報。在這些聲明中,會計注意到這些產品是在途貨物,因此它們與其他資產正確分類責任也可能是一個問題。如果貨物發生問題,買方可能會辯稱賣方負有責任,而賣方可能會反駁說,買方現在擁有貨物并對其負責。在銷售條款中,雙方可以討論責任轉移的時間。可以選擇保留貨物運輸途中保險為損失提供保險,確保產品丟失、損壞或被盜時,可以在不給買方或賣方造成經濟負擔的情況下進行更換。交易條款可能會有很大的變化賣方可以對貨物的全程負責,也可以將貨物運至貨場、船廠或類似地點,并希望托運人對運輸中的貨物負責,或通知買方任何保險或責任保險應在該點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