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騷擾可能會影響工作場所的年長員工較不嚴重的嚴重騷擾是二級騷擾。這可能包括通過重復的信件、電話或其他電子手段與他人聯系,即使在受害人要求施暴者停止后,施暴者的行為通常會使受害人感到不舒服或不安全,也可能包括某些身體接觸,如推搡或撞擊,二級犯罪通常是輕罪或更輕微的犯罪。
在工作可能會被解雇一級加重騷擾被認為是刑事訴訟中較為嚴重的一類,通常與二級加重騷擾涉及的行為類型相同,但如果被指控者在過去曾被判二級犯罪,則可能被稱為一級。如果某人的威脅或行為是基于受害者的宗教、種族、性別、年齡或性取向,則某些司法管轄區可能更傾向于指控一級犯罪。一級加重騷擾通常被視為重罪或更嚴重的罪行。
散布謠言可導致嚴重騷擾根據不同的因素,對嚴重騷擾的處罰可能有很大的不同。決定量刑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國家、地區,或者所指控的行為發生在哪個國家。不同的地區通常都有自己的量刑法律,甚至與其他鄰近地區也可能不同。有些地區在不同因素上的量刑也可能更嚴格,例如是否涉及暴力或被害人因其信仰而成為目標,生活方式的選擇,種族,年齡,或其他歧視性因素。決定量刑的另一個關鍵因素是犯罪的嚴重程度,是一級還是二級,以及是否是重復犯罪
不必要的重復電話可被視為一種騷擾形式。
旨在恐嚇他人的行為稱為嚴重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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