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在公寓、房屋或公寓中擁有臨時住所。承租人的典型例子是擁有房屋或公寓的承租人。承租人可以簽署租賃協議,這使他們有權在一段固定的時間內使用租賃協議,在這種協議中,房東或承租人可以在合理通知的情況下隨時終止協議。隨意協議有時被稱為"每周協議"或"每月協議"
租戶是在購物中心租賃店面的零售商的另一個名稱。租戶也可以為企業租賃或租賃建筑,從零售店到倉庫,或可能用于農業和其他目的的土地比如說,在租賃房屋的店主或店主的房屋租賃協議中,有些人可能會為了更大的靈活性而在店面內進行租賃,因為他們可能會為了更大的靈活性在店面內進行租賃
租戶搬入并保持對房屋或公寓的占有。通常,租戶向房東支付租金或達成其他協議,如工作交換或利潤分享合同。租金可根據協議條款以任意間隔支付。月租金很常見,但租戶也可以每周、每季度或每年支付一次。不支付租金通常是被驅逐出的理由根據租賃協議的條款,而遲交的租金可能會招致房東的滯納金。
租賃協議說明了物業的正常損耗如果是住宅,業主必須確保房屋可居住,如果是商業和土地,則確保其安全使用。這包括符合區域建筑和物業規范,通常還包括維修責任換言之,如果一個房客租了一個帶爐子的房子,而爐子壞了,房東必須把它換掉但是,房東不需要提供爐灶,他或她可以"原樣"出租沒有爐灶的房子,如果需要的話,要求承租人購買爐灶。承租人應保持房屋整潔,這可能包括維護花園和執行其他維護任務,如清理排水溝。租賃協議說明了油漆、地毯和其他固定裝置的正常磨損,但過度損壞可能是業主向承租人尋求經濟損失的理由。詳細的權利和責任清單因為雙方通常可以從監督房屋法及其執行情況的政府機構處獲得。商業地產的租賃協議往往略有不同。承租人可能負責所有的維修和如果零售商安裝了柜臺和地板,除非他或她已與業主達成協議,當零售商離開時,這處房產就被拿走了。
租戶可能是在商業店面設立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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