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法案包括美國憲法的前十個修正案美國憲法可能是最著名的修改憲法的例子,但它不是第一個或唯一一個這樣的文件。州、其他國家、公民組織甚至娛樂團體也可以通過憲法建立起來。美國每個州,瑞典、美國汽車工人聯合會和紐約賓厄姆頓大學體育俱樂部等機構將其主要章程稱為憲法,批準憲法修正案的過程稱為"批準"
憲法修正案是對現有憲法的修改。憲法修正案是獨立于憲法的文件一旦獲得批準,它就擁有與它修正的憲法同樣的權威。例如,美國憲法的前10個修正案通常被稱為權利法案。這些修正案所保障的權利是美國憲法的一部分,必須被視為美國憲法的一部分。當美國最高法院審議一個法律問題時,它必須權衡權利法案和所有其他修正案,然后再作出決定如果這件事是真正的"憲法"。修改憲法往往是一項復雜的任務。例如,美國憲法的修正案必須由國會兩院三分之二的議員提出,然后得到四分之三的州立法機構的批準。贏得這樣的支持可能需要數年時間,而大多數未來的修正案從未實現。1972年保障婦女平等權利的《平等權利修正案》盡管得到了國會的提議,但還是差一點沒有得到州政府的批準,但未能成為憲法修正案。根據組織的不同,批準憲法修正案的程序可能不那么嚴格。德克薩斯州立法機關自1876年以來已對其憲法增加了近500項修正案1950年生效的印度國家憲法,自那以后,憲法修正案已經被修改了90多次。像城鎮這樣的小組織可以允許議會成員以多數票通過憲法修正案。這樣做的一個缺點是,這種容易修改的方式增加了憲法修正案改變憲法初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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