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不服從法庭命令可能會導致民事藐視法庭罪的指控,被告人必須以與法院命令不一致的方式行事。此外,他或她必須知道該命令,能夠遵守命令,并且拒絕遵守命令。一般來說,任何被控藐視法庭罪的人都會被告知這項指控,并視情況有機會遵守撤銷指控的命令。不過,如果情況需要懲罰,而不管是否立即執行,被指控的被告人可能有權參加聽證會,在聽證會上他或她可以提出證據反駁指控。
監禁是違反法庭規定的一種可能后果命令對民事藐視法庭的處罰根據管轄權和藐視法庭的情況而定。處罰可能包括罰款、監禁,或兩者兼而有之。通常情況下,處罰的目的并不是懲罰原告。相反,他們被要求強迫被告按照命令行事。因此,對這項指控的處罰通常可以通過遵守命令來避免。最常見的民事藐視法庭的例子發生在兒童監護案件中。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其在在法庭上,反對方可在法庭上為其支付適當的藐視法庭費用民事藐視與刑事藐視有很大不同,刑事藐視是指被告人直接干預法院的基本職能,例如,刑事被告人在被帶到法庭時與法庭的一名官員發生沖突,他或她可能會被判藐視法庭罪,任何被判藐視法庭罪的被告,不論他或她在被指控后是否同意遵守法庭的指示,一般都將面臨監禁。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