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證人無法出庭作證,可以在審判期間使用供詞通常,證詞會被錄音或錄像,但都是由法庭記者轉錄的。供詞是任何案件的重要組成部分,證人應該非常注意他們的回答,因為關于偽證和宣誓說謊的法律仍然適用于法庭證詞。如果一方當事人或證人在案件審理時不在場,則可以用供詞代替法庭證詞
供詞很少有法官在場。證詞中所說的一切都是在審判中使用的,所以在這段時間內,任何錄取都會被利用同樣,如果供詞證詞和法庭證詞之間存在任何差異,對方律師會利用這一點來反駁證人的可信度。因此,建議證人攜帶任何文件、計劃書、日記或筆記,以幫助他們更準確地記住事件我們鼓勵所有當事人在接受詢問時帶上自己的律師。律師會就如何處理某些問題給出指示,但不會排練答案。相反,會鼓勵被質詢方就他不明白的問題要求澄清,并認真聽取。律師也可能會反對無關的、含糊的或誤導性的問題;并可能會盤問當事人以澄清答案對方律師也可以使用證詞來了解當事人實際坐在證人席上時的樣子,這可能包括此人是否可信和討人喜歡,這兩個因素都有助于使陪審團對當事人有利。他自己的律師也可能會注意到出庭情況,幫助他或她的當事人在壓力下如何更好地回答問題。證詞沒有陪審團,也很少有法官在場。在一些罕見的案件中,律師可能會要求法官在場處理糾紛在某些問題上,對方當事人也可能出席作證,這一規則對雙方都適用
宣誓作證。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