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國家,通奸是導致離婚的常見原因。在申請離婚申請書以尋求最終判決時,請愿人必須說明離婚的原因。盡管以不可調和的分歧為理由離婚是可以接受的,但請愿人必須提供五類證據中的一類,以解釋婚姻無法挽回的原因這些類別包括通奸、無理行為、長期遺棄或過去幾年的共同離異。如果夫妻雙方分開超過五年,則無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以獲得絕對判令絕對判令是法院的最終裁決,在英國離婚訴訟中最常用,法院將向另一方配偶(即被告)發送離婚申請通知。通知將包括一項可能的和解安排,包括資產分配、監護協議和配偶撫養要求。為了迅速超越《暫準離婚令》的規定,在提交訴狀之前,夫妻雙方應就這些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如果被告同意這些條款,他或她將簽署通知,并由法院發布一項法令,請愿人可以提出絕對判令的請求。這一程序與美國的離婚法并無不同,在美國,法官承認已簽署的離婚協議和判決成為最終判決之間,通常有一段等待期。主要區別在于,這種判令要求一方提出第二次請求而在美國法律中,除非請愿人撤回離婚請求,否則離婚將因違約而成為最終離婚一旦頒布了絕對判令,離婚即為最終離婚。這使得參與者可以在希望的情況下盡快復婚,甚至是彼此再婚。法律專業人士建議保留一份判令副本,因為一些未來的法律交易,包括再婚,可能需要一份副本作為最終離婚的證據
絕對離婚令正式結束了婚姻,但夫妻雙方可能仍然需要溝通,以便分割共有財產或共同父母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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