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虐待兒童的綁架者,終身監禁是一種可能的刑罰受害者。其他類型的綁架指控包括非法監禁不管年齡大小,未經他或她同意而限制某人是違法的。罪犯通常不被允許使用未成年兒童自愿前往的辯護,即使是這樣。這是因為13歲以下的兒童不符合法定年齡同意如果父母或監護人不允許監禁,罪犯可以以綁架罪逮捕。這是一種嚴重罪行,后果重大。如果被告人在犯下淫穢、淫蕩等其他罪行時被判犯有非法監禁罪,性毆打,或虐待兒童-懲罰可能會成倍的嚴重。父母綁架指控可能是由于父母一方為了逃避或傷害另一方而帶走自己的孩子的行為。在某些情況下父母可能會施虐,他或她可能會誘拐孩子來造成更大的傷害。有時,這種情況發生在離婚的過程中,當一方出于惡意而故意傷害另一方時,父母可以非法地將孩子從另一方的監護下帶走。在某些情況下,父母為了躲藏在另一個司法管轄區而將孩子從家中帶走。有時,當父母對家庭法院的判決感到不高興時,也會發生這種情況另一方面,受虐待的配偶可能綁架他或她的孩子,以逃避給他們造成傷害的父母當這種情況發生時,通常是被毆打的受害者試圖逃避家庭暴力。然而,在美國,有一些法律旨在保護受虐者。通常需要在事件發生后立即聯系當局并提醒他們有關情況,以避免因綁架指控而被起訴在美國,綁架通常被認為是一種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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