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是一種法律文件將不動產所有權從一方(賣方)轉移到另一方(買方)。通常,財產記錄保存在縣、區的當地,州或地區總部。這些公共機構的名稱因地而異。抵押貸款記錄員、法院書記員或記錄部門等是典型的名稱。這些辦公室提供了一個中心位置,存放不動產所有權記錄以及與之相關的一切,如稅務,留置權和礦權。契約是共同的財產記錄。契約僅僅是土地出售或轉讓的記錄,無論有無改進,從一個人或實體到另一個人或實體。當交易完成后,契約被帶到檔案辦公室,在那里它被作為公共記錄歸檔和記錄一些司法管轄區允許新所有者保留原件;其他司法管轄區則將原件存檔,并將副本交給參與交易的雙方。如果交易是出售,且在交易時未全額付款出售時,會準備一份抵押貸款,說明所欠金額和對誰。通常情況下,銀行或抵押公司是抵押持有人,但也可能是個人。抵押貸款也將作為公共記錄進行記錄。對財產的任何留置權,任何一塊房地產的財產記錄中都會出現違反分區或未繳稅款的情況。一般來說,財產記錄是公開的,任何人都可以查閱,很多都可以在網上查到。房產所有權記錄很重要,它構成了一個產權鏈,顯示了現在誰擁有了這塊土地,過去是誰擁有的。產權鏈不應該出現斷裂;如果有,可能會有復雜化。律師和產權公司依賴財產記錄來證明過去和現在所有權的細節,特別是涉及石油或天然氣特許權使用費的情況下,因為這些并不總是包含在出售或轉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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