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辯護人可以幫助她或他的委托人準備審判為了有資格獲得貧困辯護,被告必須首先要求被視為貧困。法院在如何判定被告貧困方面會有不同的看法;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法庭會在被告宣誓后質詢被告,關于他或她的經濟狀況。被告也可能被要求提交他或她無力支付私人律師服務的證據。如果法院確信被告不能請律師,那么法院將為被告提供一個不合理的辯護在美國,被告人有權在最初的上訴過程中獲得辯護,如果他或她被定罪,他或她有權在最初的上訴中得到公設辯護人的服務。但是,同一個律師,不會在審判和上訴階段代表被告,原因是上訴是法律的一個高度專業化的領域,最好由律師來處理,他們只負責準備和辯論上訴雖然貧乏辯護的概念認為被告將得到與支付私人律師費用的被告相同的辯護,但公設辯護人制度卻受到了相當多的批評。事實上,公設辯護人往往工作過度,沒有與私人律師事務所一樣的資源。另一方面,公設辯護人通常比許多私人刑事律師有著更多的經驗,因為他們只處理刑事案件,其中許多案件實際上要接受審判
當一名律師在被告無力負擔的情況下向他或她提供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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