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總部設在紐約市,1967年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實施。知識產權的保護通常分為兩個領域:科學與工業和藝術。與科學和工業相關的知識產權通常稱為專利、商標,和設計注冊。在藝術領域,知識產權通常受版權保護。
知識產權包括商標。在許多大公司或政府部門中,組織優先考慮智力創造的作品的知識產權。個人通常簽署一份協議禁止創作者在受雇于該組織時擁有其作品的權利。幾乎所有由人類頭腦創造的藝術作品都屬于該創作者,或是任何被創作者授予這些權利的人。受保護的藝術作品從口頭語到啞劇套路,再到雜志文章,再到油畫。一件創作作品的知識產權持有人可以出售、轉讓或遺贈其作品的全部權利。許多印刷出版物只會先購買例如,一篇文章的版權,這意味著作者可以在以后向另一家出版物出售轉載權。電影制片人可以向位于不同國家的幾家發行公司出售電影發行權。喜劇演員可以允許高級頻道播放她的節目,但禁止某個電視臺這樣做一個音樂團體可以向一個實體出售錄音權,而向另一個實體出售商品權利。知識產權包括保護創作者的好名聲和知識產權的完整性和唯一性。這些權利通常很難實施,尤其是當知識資本以容易復制的形式存在時,例如數字音樂、視頻和網絡內容。知識產權所有者有時必須根據《數字千年版權法》提出抗議。國家和全球組織監督知識產權的注冊和保護,盡管在許多領域,傳統文化仍然得不到保護。大多數國家都有專門的部門來監督知識資本權利的保護,例如美國版權局。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即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是一個聯合國機構。總的來說,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鼓勵全球范圍內的創造力,促進思想、藝術作品以及科學和工業發明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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