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某人死亡時,他的遺產通常必須經過一個被稱為遺囑認證的法律程序。任何已故所有人的財產通常都要經過一個叫做遺囑認證的法庭程序法院確保支付稅款和債權人,并根據死者的遺囑將剩余財產和資金分配給受益人。當被繼承人無遺囑死亡時,法院有義務根據當地法律分配財產。在征收遺囑認證稅的司法管轄區,在遺囑認證程序在法庭上最終確定之前,必須繳納稅款,除非遺產或其部分是免稅的。并不是所有財產或貨幣基金都要繳納遺囑認證稅。首先,應支付給尚存配偶、子女或其他指定受益人的保險收益和債券都是免稅的。例外情況是指定受益人是死者擁有的遺產。由尚存配偶和死者共同持有的擁有遺屬權的財產也免征遺囑認證稅。最后,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對價值低于一定數額的財產(如15美元)予以免稅,在維吉尼亞聯邦,有人希望被授予管理遺產的權利或作為遺囑執行人,通常被禁止在所欠稅款付清之前這樣做即使死者在遺囑中指定了個人作為遺囑執行人,該人也必須經過遺囑認證法院的批準。當有證據表明已提交納稅申報表并按照現行稅率繳納稅款時,法院可以授予管理權。無形資產要繳納遺囑認證稅。這包括銀行賬戶和經紀賬戶。對于常住和非居民的死者,規則可能會有所不同。例如,非居民死者可以避免對股票和其他無形資產征稅,但被繼承人不一定是常住居民。如果死者是居民,資產通常不需要位于司法管轄區內就要繳納遺囑認證稅。提交遺囑認證納稅申報表的人通常需要對位于各地的財產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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